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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甘肃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有新规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 实习生/邓莎娜/赵博文)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维修改造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批;5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分别进行评审论证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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