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宅基地将是今后国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主要方向,广东省的宅基地流转试点有可能为全国提供借鉴经验。”6月20日,刚刚参加完广州市政府有关宅基地流转办法讨论的中国土地学会顾问王万茂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说。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中称广东省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据记者了解,广东省正在探讨宅基地的流转方案。
《方案》的意义不仅限于此。作为全国唯一一个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广东省利用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在过去3年时间里使大量手续不完善的建设用地盖上了合法印章。“但过去3年时间只盘活了一部分,还有大量土地需要继续完善用地手续,中间暴露的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国家同意广东省继续推进。”中山大学教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袁奇峰说。
延续政策红利
据了解,《方案》的目标年为2020年,主要政策适用期为2013~2017年,2017年在做好中期评估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下一阶段示范省建设的具体内容。
《方案》中提到,广东省可继续深化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探索与创新。未来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联营、入股等形式兴办企业和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运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和收益分配办法。
在深化土地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广东省也将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健全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经济补偿和权益保障政策。
“广东省可按照国务院指示,在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6月1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会议上强调。
广东省成为全国唯一的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有其历史渊源。袁奇峰介绍,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省承担了为中国经济发展探路的重任,当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先行先试埋下了诸多隐患,如放弃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制,导致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设用地大量出现甚至严重超标。
“在国家开始实行耕地保护政策后,广东省此前粗放型的土地管理利用政策弊端进一步凸显,后续发展举步维艰。”袁奇峰说。
2008年,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签署了“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合作协议,2009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其因此成为全国唯一试点“三旧”改造的省份,为期3年。
袁奇峰透露,本次批复的《方案》并不仅仅是政策的顺延,还提出了对过往“三旧”改造中存在问题的建议,“比如,以前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进行协议出让是不合理的,造成很多社会矛盾,现在政策要求公开出让”。
据了解,目前已有湖南、辽宁等省份向中央申请类似广东省的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支持政策。
土地改革新探索
广东省是全国最早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地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摸石头过河”。成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后,在积极推进“三旧”改造的过程中,广东省内一些城市也在不断探索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保障和提高农民权益。
例如,2011年,广州市下发了《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直接通过市场竞价出让使用权,通过出让、出租取得的收益五成以上要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城市更是早在2009年就已开始了土地集中流转经营改革的试点;在荔城街棠村,5000亩农民分散经营的土地由村集体公司统一出租给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城郊型生态农业生产,除了租金和工资外,农民还可以分享到企业利润的20%,整体收入增加20%以上。
广州市近期还开始了宅基地流转方案的讨论。
“城镇化按理应该是能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但现实却是农村人口减少,建设用地反而增加了,造成资源的浪费。”王万茂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农民进城置业后,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并无退出机制,形成大量空置。
“全国的村庄空置面积超过1亿亩,盘活宅基地将是未来国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主要方向。”王万茂表示,虽然广东省早在2005年就出台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办法,但在盘活宅基地方面迈的步子太小,应该利用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特别政策,推动宅基地流转的立法和实践,为全国提供先行经验。
“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权益的公平分配,也就是土地使用权私有化的过程。”广东省省情调查与对策咨询专家胡刚表示,无论是广东省还是其他地区,农民目前仅仅是拥有了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权,转让权和继承权等权利的赋予还有待土地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