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资讯 | 兰州楼市 | 新盘信息 | 楼盘点评 | 购房资讯 | 置业指南 | 业界热点 | 爱家论坛 | 爱家博客 | 企业邮箱
租房 | 二手房 | 商用房 | 地铺街 | 经纪人 | 中介动态 | 房产评估 | 金融服务 | 装修家居 | 招聘培训 | 中介入口
 

图片资讯

推荐资讯

资讯中心 - 精选报告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房地产估价报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房地产估价报告
 
加入时间:2011-11-23 17:23:56  来源:wenku.baidu.com   点击:

 

 
 
 
 
 
 
 
 
 
 
 
 
  估价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H-1505室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估价作业日期2009921—20091023
 
估价报告编号***评字[2009]***


 

 
   

 
第一部分  致委托方函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贵法院委托,我公司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幢H-1505室(建筑面积289.27平方米)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进行司法拍卖提供估价对象房地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市场价格参考。
评估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结合评估经验,充分考虑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各项因素,评估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在2009年9月21日的市场价格为(币种:人民币):
房地产总价:519.50万元
: 伍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房地产单价:17959/平方米
评估过程、结果及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结果报告》。
 
 
 
北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9年10月23日


 
第二部分  估价师声明
 
一、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7.需要声明的事项:
(1)本报告估价时点为2009年9月21日,提交报告之日为2009年10月23日。在市场无明显价格波动条件下,报告有效期自提交报告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即2009年10月23日至2010年10月22日。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房地产的价格应作相应调整,甚至重估。
(2)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能做其它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此页无正文)
 
二、估价师签名
                            
 
 
***                  ***              
 
 
 
***                  ***
 
 
 


 

 
第三部分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本报告委托方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估的房地产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幢H-1505室(建筑面积289.2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房屋买受人为鹿文德,商品房用途为公寓。本次评估假设估价对象为完全产权,无抵押、租赁、典权等他项权利存在和无法律纠纷状况下的正常市场价格。
二、本报告所称评估价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房地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在估价时点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在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
三、由于委托方未提供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证》,故本次评估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评估,若房屋面积等数据与最终颁发的产权证书不符,则估价报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特提请报告使用方注意。
四、本次评估为委托方进行司法拍卖之目的使用,提供估价对象正常市场价格参考,故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为完全产权,无抵押、租赁、典权等他项权利存在和无法律纠纷状况下的正常市场价格,特提请报告使用方注意。
五、本报告是在委托方确定提供基础文件、有关法律证明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委托方对所提供文件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且提供了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资料,没有保留、隐瞒。
六、在评估所委托房地产市场价格时,我们未考虑估价对象房地产所欠付的抵押、担保以及如果该房地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房地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准备。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
七、自估价时点后,估价报告有效期内估价对象的质量及使用状况如发生变化,并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估价结论。
八、本次估价是以委托方未与任何一方签署针对于估价对象的无限期或影响估价价值的租赁协议为假设前提。
九、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它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部分  估价结果报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海川
联 系 电 话:18910062128
案件号:(2009)二中执字第726号

 
北京***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区****
法 人 代 表:***
房地产评估资质级别:贰级
资质证书号:****号
    人:***     
联系电话: 010-****
 
1.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本次估价对象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幢H-1505室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289.27平方米,商品房用途为公寓。
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幢为高层公寓楼,建成于2001年,钢混结构,总层数22层,外墙面贴石材及瓷砖,两部电梯,一层大厅石材地面及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其他楼层公共部分均为石材地面及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估价对象位于15层,七室两厅五卫一厨格局,朝向东。室内装修情况为:客厅地面铺石材,墙面贴石材及木质壁板,顶面刷乳胶漆,局部石膏板造型顶;卧室铺实木地板及地毯、墙面为壁纸及木质壁板,顶面刷乳胶漆,局部石膏板造型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及墙面为石材,石膏板吊顶,厨房整体厨柜;阳台地砖墙面及顶面为石材塑钢窗封闭;外窗为塑钢窗、室内门为木门、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水、电、天燃气、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
根据现场勘察,委估房地产结构施工质量良好,装修保养情况较好,未发现基础沉降、结构变形等现象。用年限法和现场观察法确定估价对象成新率为95%。
2.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估价对象买受人为鹿文德,商品房用途为公寓,房屋建筑面积为289.2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1996年2月28日至2066年2月27日。
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存在法律纠纷,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无抵押、租赁、担保等他项权利存在,不存在法律纠纷,评估结果为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完全产权房地产市场价格。
3.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朝阳区基本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状况等,均对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有明显的影响。
朝阳区是北京市人口最多、总面积最大的城区。面积476.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76万,流动人口约50万。按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10年北京城区面积将达到1040平方公里,朝阳区占46.7%。
朝阳区涉外资源雄厚,堪称"中国第一区"。区域内云集了除俄罗斯、卢森堡之外的各国驻华使馆;聚集了设在北京60%以上的外国商社和3000多家外国公司、绝大多数国外驻华新闻机构、北京市l/3以上的星级饭店宾馆、一半以上的五星级饭店、宾馆及奥林匹克中心、国贸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展览中心等一些久负盛名的国际交往活动场所。还拥有秀水服装市场、雅宝路服装市场、三里屯酒吧街、潘家园旧货市场等闻名中外的特色市场。
目前朝阳区域经济总量位居北京市前列。随着商贸、服务业特别是网络等新经济的迅速发展,朝阳区已经形成了以商贸、房地产、高新技术、金融、信息、商务办公、文化等第二产业为龙头、门类齐全的产业结构;区域内集中了大量商务办公和酒店、公寓等设施,并具有完善、便捷的交通、通信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投资商纷纷云集到这里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国际商务氛围十分浓厚。雄厚的驻区资源、巨大的市场潜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大量的投资服务机构使朝阳区具有建设中央商务区(CBD)的综合优势。面向新世纪,首都北京将形成西有中关村、东有中央商务区,科技与商务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2)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位置:估价对象位于朝阳区将台路2号,该小区西临芳园西路,北临将台路,地理位置较优越。
社区成熟度:小区周边有龙佑丽都花园、芳园里小区、星城公寓、飘HOME居住小区,社区成熟度较高。
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估价对象小区内绿化较好,小区附近有四得公园,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公共服务设施及教育配套设施:小区附近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燕莎商场、望京医院、和睦家医院、南湖一小、94中学等,生活服务及教育设施较齐全。
交通:小区东距酒仙桥路约500米,西南距东四环北路约1公里,通达性较好。小区附近有909、运通104、942支、421等多条公交车站,交通便捷度较高。
基础设施状况:估价对象所处地区,土地现状开发程度达到宗地外“七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信、通热力、通燃气),基础设施状况完全可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4.估价对象市场分析

2009年下半年以来,受土地开发投资力度加大和建安工程逐步恢复等因素影响,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势强劲;开发供给不断恢复,竣工面积稳定增长;随着市场销售价格的继续上涨,销量出现下滑;金融贷款力度的加大以及销售市场的活跃使房地产企业项目到位资金增幅扩大。

 
2009年1-9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93.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3倍,比2007年同期增长13.4%。全市住宅销售面积为130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倍,比2007年增长14%。
2009年9月份住宅销量大幅下滑。1-9月,全市销售商品住宅11.2万套,已经超过上年全年住宅销售套数(9.4万套)的19.1%。其中,9月份全市住宅销售面积为118.6万平方米,比8月份下降29.6%,比7月份下降29.7%。当月住宅销售套数为0.9万套,比8月份减少37.4%,成交量达到今年3月以来的最低值。
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连续两个月缩小。调查显示,9月份,我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6%,涨幅比上月提高1.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环比涨幅已连续两个月缩小。
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涨幅略有回落。9月份,我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8%,降幅比上月缩小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价格环比在连续3个月上涨0.2%之后,本月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各环路商品住宅期房价格全面上涨。一至三季度,四环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为19109元/平方米,四至五环路为17205元/平方米,五至六环路为9980元/平方米,六环路以外为7878元/平方米,分别比上半年上涨2226元/平方米、1457元/平方米、684元/平方米和275元/平方米。
受销售形势好转及降息、扩大内需等宏观政策出台影响,5月份以来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到位资金呈全面回升态势。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本年到位资金394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8%,增幅比1-8月扩大1.5个百分点。其中金融贷款增长最快,为1602.2亿元,同比增长1.5倍。自筹资金和定金及预收款分别为600.9亿元和107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9%和65.9%。
总之,北京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对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次估价为委托方进行司法执行提供估价对象房地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市场价格参考。
 
2009年9月21日
 
本次评估采用公开市场价格标准,评估结果中的房地产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符合估价假设及限制前提下,于估价时点2009年9月21日的公开市场价格。
 
1.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范》GB/T18508-2001;
(5)京政发〔2002〕32号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6)京国土房管出〔2002〕1121号文件《关于公布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应用方法的通知》;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3.评估人员掌握的有关市场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本次估价依据房地产估价的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和估价时点原则等,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估。
 
估价对象用途为住宅,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开发的成本费用资料较齐全,故采用成本法测算估价对象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价格,由于估价对象土地处于北京市基准地价覆盖区域,可以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测算其楼面熟地价;由于与估价对象类似房地产市场交易案例较多,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其市场价格。然后综合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来确定其最终价格。
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估价对象之土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估价对象之土地在估价时点市场价格的方法。
2、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取得或重新开发、重新建造全新状态的估价对象所需的各项必要成本费用和应纳税金、正常开发利润之和,减去建筑物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3、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总原则,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对委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市场分析,按照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房地产在价值定义和有关限制条件下,于估价时点2009年9月21日的市场价格为:(币种:人民币)
房地产总价:519.50万元
: 伍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房地产单价:17959/平方米
 
                            
 
***                  ***              
 
***                  ***
 
***
 
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10月23日
 
在市场无明显价格波动条件下,本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自提交报告日期起不超过一年,即2009年10月23日至2010年10月22日。


 

 
第五部分  估价技术报告
 
1.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本次估价对象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H-1505室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289.27平方米,商品房用途为公寓。
朝阳区将台路2号和乔丽晶公寓B幢为高层公寓楼,建成于2001年,钢混结构,总层数22层,外墙面贴石材及瓷砖,两部电梯,一层大厅石材地面及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其他楼层公共部分均为石材地面及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估价对象位于15层,七室两厅五卫一厨格局,朝向东。室内装修情况为:客厅地面铺石材,墙面贴石材及木质壁板,顶面刷乳胶漆,局部石膏板造型顶;卧室铺实木地板及地毯、墙面为壁纸及木质壁板,顶面刷乳胶漆,局部石膏板造型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及墙面为石材,石膏板吊顶,厨房整体厨柜;阳台地砖墙面及顶面为石材塑钢窗封闭;外窗为塑钢窗、室内门为木门、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水、电、天燃气、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
根据现场勘察,委估房地产结构施工质量良好,装修保养情况较好,未发现基础沉降、结构变形等现象。用年限法和现场观察法确定估价对象成新率为95%
2.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估价对象买受人为鹿文德,商品房用途为公寓,房屋建筑面积为289.2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19962282066227
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存在法律纠纷,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无抵押、租赁、担保等他项权利存在,不存在法律纠纷,评估结果为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完全产权房地产市场价格。
 
1朝阳区基本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状况等,均对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有明显的影响。
朝阳区是北京市人口最多、总面积最大的城区。面积476.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76万,流动人口约50万。按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10年北京城区面积将达到1040平方公里,朝阳区占46.7%。
朝阳区涉外资源雄厚,堪称"中国第一区"。区域内云集了除俄罗斯、卢森堡之外的各国驻华使馆;聚集了设在北京60%以上的外国商社和3000多家外国公司、绝大多数国外驻华新闻机构、北京市l/3以上的星级饭店宾馆、一半以上的五星级饭店、宾馆及奥林匹克中心、国贸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展览中心等一些久负盛名的国际交往活动场所。还拥有秀水服装市场、雅宝路服装市场、三里屯酒吧街、潘家园旧货市场等闻名中外的特色市场。
目前朝阳区域经济总量位居北京市前列。随着商贸、服务业特别是网络等新经济的迅速发展,朝阳区已经形成了以商贸、房地产、高新技术、金融、信息、商务办公、文化等第二产业为龙头、门类齐全的产业结构;区域内集中了大量商务办公和酒店、公寓等设施,并具有完善、便捷的交通、通信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投资商纷纷云集到这里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国际商务氛围十分浓厚。雄厚的驻区资源、巨大的市场潜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大量的投资服务机构使朝阳区具有建设中央商务区(CBD)的综合优势。面向新世纪,首都北京将形成西有中关村、东有中央商务区,科技与商务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2、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位置:估价对象位于朝阳区将台路2号,该小区西临芳园西路,北临将台路,地理位置较优越。
社区成熟度:小区周边有龙佑丽都花园、芳园里小区、星城公寓、飘HOME居住小区,社区成熟度较高。
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估价对象小区内绿化较好,小区附近有四得公园,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较好。
公共服务设施及教育配套设施:小区附近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燕莎商场、望京医院、和睦家医院、南湖一小、94中学等,生活服务及教育设施较齐全。
交通:小区东距酒仙桥路约500,西南距东四环北路约1公里,通达性较好。小区附近有909、运通104942支、421等多条公交车站,交通便捷度较高。
基础设施状况:估价对象所处地区,土地现状开发程度达到宗地外七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信、通热力、通燃气),基础设施状况完全可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2009年下半年以来,受土地开发投资力度加大和建安工程逐步恢复等因素影响,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势强劲;开发供给不断恢复,竣工面积稳定增长;随着市场销售价格的继续上涨,销量出现下滑;金融贷款力度的加大以及销售市场的活跃使房地产企业项目到位资金增幅扩大。

 
20091-9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93.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3倍,比2007年同期增长13.4%。全市住宅销售面积为130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倍,比2007年增长14%
20099月份住宅销量大幅下滑。1-9月,全市销售商品住宅11.2万套,已经超过上年全年住宅销售套数(9.4万套)的19.1%。其中,9月份全市住宅销售面积为118.6万平方米,比8月份下降29.6%,比7月份下降29.7%。当月住宅销售套数为0.9万套,比8月份减少37.4%,成交量达到今年3月以来的最低值。
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连续两个月缩小。调查显示,9月份,我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6%,涨幅比上月提高1.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环比涨幅已连续两个月缩小。
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涨幅略有回落。9月份,我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8%,降幅比上月缩小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价格环比在连续3个月上涨0.2%之后,本月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各环路商品住宅期房价格全面上涨。一至三季度,四环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为19109/平方米,四至五环路为17205/平方米,五至六环路为9980/平方米,六环路以外为7878/平方米,分别比上半年上涨2226/平方米、1457/平方米、684/平方米和275/平方米。
受销售形势好转及降息、扩大内需等宏观政策出台影响,5月份以来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到位资金呈全面回升态势。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本年到位资金394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8%,增幅比1-8月扩大1.5个百分点。其中金融贷款增长最快,为4002.2亿元,同比增长1.5倍。自筹资金和定金及预收款分别为600.9亿元和107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9%65.9%
总之,北京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对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要说明房地产估价要以房地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所谓最高最佳使用,是估价对象的一种最可能的使用,这种最可能的使用是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财务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并能给估价对象带来最高价值的使用。
    最高最佳使用分析真正体现了估价的客观性。衡量、判断估价对象房地产是否处于最优使用状态主要从下列方面考虑:
    1.法律上允许(规划及相关政策法规许可)。即不受现时使用状况的限制,而依照法律规章、规划发展的方向,按照其可能的最优用途估价。
    2.技术上可行。即不能把技术上无法做到的使用当作最高最佳使用。要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的技术要求进行估价。
    3.经济上可行。即估价价格应是各种可能的使用方式中,以经济上有限的投入而能获得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的估价结果。
    4.土地与建筑物的均衡性。即以房地产内部构成要素的组合是否达到均衡来判断其是否处于最优使用状态,也就是说,估价时把建筑物与土地区位是否相匹配,是否具有投资集约度的因素考虑进去。
    5.房地产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即房地产与外部环境是否平衡或协调的问题。也就是说,估价时不按原用途估价,而按房地产与其周围环境相协调能获得大量外部经济效益的最优使用的新用途进行估价。
6.可持续发展性。即在估价时不仅要研究过去和现在的价格状况,而且还要研究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政治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对房地产形成的影响以预测未来价格和收益变动的趋势。

根据估价对象权属状况、地理位置、周边自然与人文经济环境及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按照估价对象目前状况继续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途径。

 
 
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估价对象之土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估价对象之土地在估价时点市场价格的方法。
2.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取得或重新开发、重新建造全新状态的估价对象所需的各项必要成本费用和应纳税金、正常开发利润之和,减去建筑物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3.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一)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及成本法测算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
1.土地使用权价格
估价对象位于北京市基准地价覆盖区域,本次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土地使用权价格。

(1)           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2)           基准地价说明:
2002年12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了京政发〔2002〕32号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2002年12月27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京国土房管出〔2002〕1121号文件颁发了《关于公布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应用方法的通知》,本报告以上述两个文件为依据估算土地使用权价格。
(3)           宗地价格计算公式的说明
估价对象位于北京市基准地价居住用途4级地价区,容积率为2.95,本次估价测算的宗地价格是估价对象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宗地内场地平整的价格,即熟地价格。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测算熟地楼面地价的公式为:
宗地楼面熟地价=适用的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其他情况修正系数
(4)           具体测算过程:
A、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土地级别属于居住用途4级地价区,楼面熟地价为2090-3600元/建筑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适用的楼面熟地价取平均值,即2845元/建筑平方米。
B、相关系数的求取
①期日修正
期日修正系数=宗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基准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京政发(2002)32号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02年1月1日,根据中国城市地价监测指数系统有关数据的统计及分析,2002年1季度为价格指数为105,估价时点价格指数约为169。经计算,估价对象宗地的期日修正系数约为1.61。
    ②年期修正
年期修正系数=[1-1/(1+r)n]/[1-1/(1+r)m
其中,r:土地还原利率7.5%
n:宗地剩余使用年限56.43年
m: 法定最高出让年限70年
根据上述公式测算出估价对象年期修正系数为0.9915。
③容积率修正:按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给定的宗地容积率(R),查相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
根据估价人员掌握的资料,估价对象用地容积率为2.95,查《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用公式计算得出容积率修正系数为0.9200。
④因素修正
因素修正系数是指除容积率、期日、年期、用途之外的其它地价影响因素的综合修正系数。参照《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根据宗地各种因素情况确定每种因素的修正系数,使用下面公式测算宗地因素修正系数:
        因素修正系数=1+∑ki
其中ki:第i种因素的修正系数。       
参照《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考虑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各项影响因素的修正系数如下:
居住用地因素修正系数(居住4级)
影响因素
修正范围
影响因素情况说明
取值(%
居住集聚程度
-1.7~2.6
成熟
2.6
交通便捷度
-3.4~5.2
5.2
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1.7~2.6
一致
2.6
临路状况
-1.7~2.6
2.6
宗地形状及可利用程度
-1.36~2.08
规则
2.08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状况
-2.04~3.12
齐全
3.12
自然和人文环境状况
-3.4~5.2
5.2
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
-1.7~2.6
2.6
以上各项合计
/

/

 
26

即估价对象宗地居住用地因素修正系数为1.2600。

 
⑤其他情况修正
考虑估价对象的区位及具体情况,本次评估其他情况修正系数取1。
(5)           宗地价格的计算
楼面熟地价=2845×1.61×0.9915×0.9200×1.2600×1
=5264.53(元/建筑平方米)
(6)           土地开发的管理费用取土地成本的5%,即:
5264.53×5%=263.23(元/建筑平方米)
(7)           土地开发利息:
根据1998年“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及同类项目开发难易程度,确定估价对象正常的开发建设期为2年,假定土地取得成本在计息期初一次性投入,一至三年期贷款利率为5.40%,采用复利计算,利息费用为
(5264.53+263.23)×((1+5.40%)2-1)=613.12(元/建筑平方米)
(8)           土地开发成本利润率取35%,则
    (5264.53+263.23)×35%=1934.72(元/建筑平方米)
(9)           销售税费:
销售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和销售代理、市场推广费等。其中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为销售收入的6%,销售代理、市场推广费等取销售收入的1.5%。
(10) 土地使用权价格:
=(5264.53+263.23+613.12+1934.72)÷(1-0.075)
= 8730.38(元/建筑平方米)
2.建筑物价格
(1)建造成本
a.建安费用
依据目前建安工程定额标准,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及估价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为现状情况下的建安费用取4000元/建筑平方米。
b.红线内市政费用
一般取建安费用的10%-15%,考虑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估价取费10%,即:
4000×10%=400(元/建筑平方米)
建造成本为以上两项相加之和,即
4000+400=4400(元/建筑平方米)
c.专业人士费
此项费用一般取建造成本的5%-10%,本次估价取费8%,为
4400×8%=352.00(元/建筑平方米)
d.不可预见费
不可预见费的求取主要考虑建筑物工程规模大小,施工难易程度、不可预见因素多少等因素,一般取建安费用的5%-10%,本次评估取建安费用的8%。
4000×8%=320.00(元/建筑平方米)
(2)管理费
包括开办费、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等,一般取建造成本的2%-5%,本次评估取建造成本的5%。
4400×5%=220.00(元/建筑平方米)
(3)投资利息
根据1998年“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及同类项目开发难易程度,确定估价对象正常的开发建设期为2年,假定建设费用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估价时点一至三年期贷款利率为5.40%,采用复利计算,投资利息为:
(4400+352.00+320.00+220.00)×[(1+5.40%)2/2-1]
=285.77(元/建筑平方米)
(4)利润
以上述建造成本、专业人士费、不可预见费、及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考虑住宅项目开发的一般利润水平,开发利润率取成本利润率35%,则
(4400+352.00+320.00+220.00)×35%=1852.20(元/建筑平方米)
(5)销售税费
销售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和销售代理、市场推广费等。其中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为销售收入的6%,销售代理、市场推广费等取销售收入的1.5%。
(6)建筑物重置成本
建筑物重置成本=(4400+352.00+320.00+220.00+285.77+1852.20)
÷(1-0.075)
=8032.40(元/建筑平方米)
(7)成新率
依据估价规范,应采用耐用年限法和实际观察法综合确定建筑物成新率。估价对象建成于2001年,装修保养情况较好,依据观察法和成新法综合确定其成新率为95%。
(8)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价格=8032.40×95%=7630.78(元/建筑平方米)
3.采用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单价
将土地价格和建筑物价格相加,得到估价对象房地产单价为
8730.38+7630.78=16361.16(元/建筑平方米)
 

 () 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

 
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步骤为:
1.比较案例选择
根据市场调查,在同一供需圈内,搜集与估价对象类似的三个房地产案例。
项目
案例A
案例B
案例C
可比案例
和乔丽晶
和乔丽晶
和乔丽晶
交易价格(元/建筑平方米)
18919.00
17738.00
17844.00
层数
8/11
6/11
10/11
结构
钢混
钢混
钢混
装修档次
精装修
精装修
豪华装修
 
2.因素选择
结合评估对象与比较案例的具体情况,我们选择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有:
交易时间因素:指由于房地产交易的时间不同,造成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同。
交易情况因素:指房地产交易中交易双方的公开、公正及客观程度、税费的承担情况等。
区域因素:主要指居住社区成熟度、交通便捷度、环境条件、自然及人文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状况、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等。
个别因素:建筑结构、装修状况、设备设施情况、楼层、朝向、成新率等。
3.编制因素条件说明表
通过对估价对象和三个比较案例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调查,列表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条件进行了说明,详见下表。
1    因素条件说明表
比较项目
估价对象
和乔丽晶
和乔丽晶
和乔丽晶
用途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交易单价
待估
18919.00
17738.00
17844.00
交易日期
2009年9月
2009年9月
2009年9月
2009年9月
交易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区域因素
居住区成熟程度
成熟
成熟
成熟
成熟
交通便捷度
方便
方便
方便
方便
环境条件
自然及人文景观
基础设施
达到"七通",齐全
达到"七通",齐全
达到"七通",齐全
达到"七通",齐全
公共配套设置
有超市\医院\银行等,齐全
有超市\医院\银行等,齐全
有超市\医院\银行等,齐全
有超市\医院\银行等,齐全
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
个别因素
建筑结构
钢混
钢混
钢混
钢混
平面布局
七室两厅一厨五卫
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五室两厅一厨五卫
装修
豪华装修
精装修
精装修
豪华装修
设备设施情况
齐全
齐全
齐全
齐全
楼层
15/22
8/11
6/11
10/11
面积
289.27
185
168
269
朝向
南北
南北
南北
建成年代
2001年
2001年
2001年
2001年
成新率
95%
95%
95%
95%
 
4.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2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比较项目
估价对象
案例A
案例B
案例C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待估
18919.00
17738.00
17844.00
交易情况
100
100
100
100
交易日期
100
100
100
100
区域因素
居住区成熟程度
100
100
100
100
交通便捷度
100
100
100
100
环境条件
100
100
100
100
自然及人文景观
100
100
100
100
基础设施
100
100
100
100
公共配套设置
100
100
100
100
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
100
100
100
100
个别因素
建筑结构
100
100
100
100
平面布局
100
100
100
100
装修
100
95
95
100
设备设施情况
100
100
100
100
楼层
100
98
97
99
朝向
100
103
103
103
成新率
100
100
100
100
5.因素修正系数表
3    因素修正系数表
比较项目
案例A
案例B
案例C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8919.00
17738.00
17844.00
交易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日期
100/100
100/100
100/100
区域因素
居住区成熟程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通便捷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环境条件
100/100
100/100
100/100
自然及人文景观
100/100
100/100
100/100
基础设施
100/100
100/100
100/100
公共配套设置
100/100
100/100
100/100
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个别因素
建筑结构
100/100
100/100
100/100
平面布局
100/100
100/100
100/100
装修
100/95
100/95
100/100
设备设施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楼层
100/98
100/97
100/99
朝向
100/103
100/103
100/103
成新率
100/100
100/100
100/100
修正系数
1.043
1.054
0.981
比准价格(元/平方米)
19732.52
18695.85
17504.96
估价对象价格
18644.44元/平方米
 
6.比较案例修正后的房地产价格计算
根据以上三个比较案例分别求取的价格差异不大,取简单算术平均数为比较法评估的结果,则估价对象房地产单位建筑面积价格为:
房地产单价=(19732.52+18695.85 +17504.96)÷3
=18644.44(元/建筑平方米)
()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的确定
根据目前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及估价人员所掌握的资料分析,鉴于以上两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了房地产价值:成本法从实际成本反映出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市场比较法从市场交易状况反映出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
由于类似估价对象的物业市场比较活跃,交易资料较为充足,故采用市场比较法得出的估价结果真实性更大,将两个结果取不同的权重,成本法权重取0.3,市场比较法权重取0.7,以两种方法测算结果进行加权平均作为估价对象的均价。
单价:16361.16×0.3+18644.44×0.7=17959(元/建筑平方米)
总价:17959×289.27÷10000=519.50(万元)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总原则,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对委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市场分析,按照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房地产在价值定义和有关限制条件下,于估价时点2009年9月21日的公开市场价值为:(币种:人民币)
房地产总价:519.50万元
: 伍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房地产单价:17959/平方米
 


 

 
第六部分    
 
 
 
 
延伸阅读

关于(lzhouse.net) - 网站导航 - 联系方法 - 版权释疑
© 2003-2006 兰州房地产网 技术支持:甘肃百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0931)8462822 Email:postmaster@lzhouse.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6002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