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房改”提议应认真考量
1998年国务院颁布“34号文”《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后,货币化分房取代福利化分房,住宅商品化、市场化大潮汹涌而至,催生出中国楼市的“黄金十年”。
然而,事情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随着地价、房价的新一轮飙升,住房保障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政府部门和开发商的相互推诿加剧,现行住房制度的弊端显露无遗,2009年8月26日,十四位专家联名上书国土资源部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要求进行“二次房改”“二次房改”的呼声也随之而起。
“二次房改”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
“二次房改”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基本方向就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所谓“四定两竞”,是指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三支队伍则是政府和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及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2010年3月闭幕的全国“两会”上,3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已经列入本次人大会议正式议案。议案核心内容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家庭,根本目的是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