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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今日头条 - 最大的焦点是利益 小产权房要何去何从?

最大的焦点是利益 小产权房要何去何从?
 
加入时间:2009-9-24 10:17:14  来源:   点击:

 

   ●对小产权房的争议,当然涉及到法律政策的明确规定,以及一些模糊地带。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而现在之所以还议论纷纷,最大的焦点还是利益问题。

    ●面对小产权房大量存在的既成事实,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要求,认真研究,分类解决。因为各个地方的小产权房有不同的情况,很难找出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决办法。

  ●主持人:封寿炎(本报见习记者)

    ●嘉 宾:尹伯成(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封寿炎:近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加之外来人口的增多,城乡接合部农村宅基地上的楼房吸引了越来越多人购买。这些房子因没有房产证而被称为“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低廉,但其买卖有着难以规避的法律风险。最近,一些地方开始强制拆除,更是再次受到舆论关注。那么,各方争议最大的焦点在哪里?

    尹伯成:对于小产权房的争议,当然涉及到法律政策的明确规定,以及一些模糊地带。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也是违反相关政策的。而现在之所以还议论纷纷,我认为最大的焦点还是利益问题。从乡镇政府这一层面看,如果小产权房合法化,那么他们开发小产权房就可以取得利益。而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商品房楼盘售价的1/3左右,如果一旦合法,房价就有可能大跌,这显然不是开发商所乐见的。至于购房者,面对越来越高的房价,他们中不少人承受不了,当然欢迎小产权房合法化。所以,对于小产权房,社会上有人主张合法化,有人主张坚决取缔,其实落脚点还是利益问题。

    封寿炎:尽管争论可能都与利益问题有关,但各方的主张应该也都有其根据和逻辑。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土资源部一再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明令禁止开发和交易。除了依据相关法律之外,您认为这种主张还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尹伯成:国土资源部的主张有明确的制度、法律和政策依据,这一点不言而喻。除此之外,可能还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耕地保护红线问题。如果小产权房合法化,允许乡镇政府和农民开发的话,那么“18亿亩”的全国耕地保护红线可能守不住。二是城市规划问题。如果允许乡镇政府来开发房地产,他们很可能只从自己乡镇发展的角度出发,而不会顾及整体的城市规划,从而造成很多问题。三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现在,国土资源部虽然明令禁止开发交易小产权房,但是也明确表示不会出台全国统一的政策。因为他们也认识到,不同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用全国统一的政策规定来处理。他们只能明确,小产权房在总体上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但究竟怎么处理,还是留给地方政府一定的操作空间,并不搞一刀切。 

    封寿炎:与国土资源部鲜明的反对态度相比,一些乡镇政府似乎更倾向于容忍小产权房的开发交易。

    尹伯成:乡镇政府也是从自己的利益来考虑,也有其行为逻辑。它是基层政权,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农民的生活就业问题、维护地方的社会稳定问题等等,都要乡镇政府去管,所以他们要承担很大责任。但是涉及到有利益的事情,比如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开发等等,他们在现有格局下可能所获不多。

    封寿炎:当各方还在争论不休的时候,小产权房已经在一些地方成为“既成事实”,一刀切的取缔可能遭遇较大阻力。处理起来是不是有些棘手?

    尹伯成:小产权房悄然发展有两个背景不容忽视:一是商品房价格不断攀升,超出了许多城镇居民的购买能力。他们希望找便宜一点的房子,而小产权房正好迎合了这种需求。二是农民觉得自己开发小产权房更容易实现收益。正是这两个背景,使得双方开发交易小产权房的积极性很高,也使小产权房屡禁不绝。

    面对小产权房大量存在的既成事实,我认为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要求,认真研究,分类解决。因为各个地方的小产权房有不同的情况,很难找出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决办法。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具体情况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来妥善解决。我有一个思路,就是能否把小产权房纳入到保障性住房计划中去。很多地方政府在开发保障性住房方面都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而小产权房因为绕过了土地出让和开发商的环节,成本很低。如果把它纳入到保障性住房计划,在地方政府方面,既可平抑过快上涨的房价,也可缓解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压力;在基层乡镇政府和农民方面,可以让他们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在城镇居民方面,可以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这个办法是否可行,还有待研究。

    封寿炎:这种解决办法的主要难点在哪里?

    尹伯成:最大的难点,是按照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和法律政策的规定,这个办法是行不通的。但是,如果真把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那么政府的思路就应该作出一些调整,法律政策也可以作出一些调整。第二个难点是政府的财政收入会受到一定损失,解决的办法应该是要求小产权房的业主补缴税费。第三个难点是怎样控制小产权房的开发规模,不能让它越开发越多,侵占耕地。为此,有人提出已经建好的就逐步合法化,没有建的就要坚决制止。第四个难点是怎样保证城市的统一规划,而不能让乡镇政府各自为政。总之对于小产权房,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万全之策,也许还需要各方继续探讨,并且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以期找到更妥善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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