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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兰州楼市 - 兰州将以7个标准对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年租金

兰州将以7个标准对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年租金
 
加入时间:2009-8-20 16:34:19  来源:    点击: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9日,记者从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年租金工作培训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从现在起,兰州市将开始以7个标准对国有建设用地全面征收年租金,凡符合缴纳条件但不主动申报缴纳土地年租金的,规划、国土等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国有土地是国家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划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使用的,但有很多单位对划拨用地擅自出租、改变用途,而划拨土地自发进入市场后诱发了土地投机,致使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土地租金自然成了人见人爱的“唐僧肉”,因此,对改变用途的原划拨用地征收一定数量的租金,变无偿用地为有偿使用无疑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而此次征收年租金,主要是针对凡在原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已兴办的经营性项目;擅自改变批准的土地用途,在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已从事经营活动的;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原土地用途等行为。

    另外,凡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主动申报缴纳土地年租金的土地使用人,经市财政部门核准,可按当年土地年租金的80%收取。福利性企事业单位、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等利用自有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土地使用人,经核准,可以按当年应缴纳土地年租金的50%收取。对符合条件又不主动申报缴纳土地年租金的土地使用权人,在国土部门催缴通知书下达后依然逾期不缴租金的,国土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知规划部门停止办理该单位建设手续,土地部门停止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工商部门停止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税务部门停止办理税务登记年检手续。     

    租金征收“按级划价”

    一类地 30元/平方米.年

    二类地 28元/平方米.年

    三类地 20元/平方米.年

    四类地 17元/平方米.年

    五类地 13元/平方米.年

    六类地 10元/平方米.年

    七类地 8元/平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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