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价服务[2004]41号
白银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景泰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报告》(市国土资发[2003]186号)收悉。经审核,现对景泰县城区基准地价批复如下:
一、 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面积
Ι级地:集中分布在705路两旁和东西大街两侧。东至建设路沿东西大街南北各进深50米,再向东延伸到东环路;南至振兴路向南进深50米;西至705路向西进深50米,沿长城路南北各进深50米向西延伸到县农机局西墙,另包括文化广场10万平方米;北至黄河路向北进深50米,沿705路东西各进深50米向北延伸到实验站南墙。面积为257.081公顷。
Ⅱ级地:围绕Ι级地分布。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沿705路东西各进深50米向南延伸到景泰加油站南墙;西至车站路;北至北环路。面积为197.217公顷。
Ⅲ级地:围绕级Ⅱ地分布,共分为4片。第一片,东至地毯二厂东墙;南至建材路至石城巷至黄河路向北50米;西至705路向东50米;北至后80户,紧靠耕地。第二片,东至良种奶牛厂东墙;南至东晓酒厂;西至东环路向东50米;北至景电总干渠。第三片,东至705路向东50米;南至水源村(非公有制区对面);西至705路向西50米;北至长城西路向南50米。第四片,东至铁路;南至玉液路;西至条山酒厂西墙;北至条山商贸公司北墙。面积为240.547公顷。
Ⅳ级地:定级范围内Ι、Ⅱ、Ⅲ级地以外的均为Ⅳ级地,共分为6片。第一片,东至东环路;南至黄河路向北50米;西至建材厂东墙;北至北环路延伸到耕地。第二片,东至供电所仓库;南至东晓酒厂;西至景电总干渠;北至黄河路向北50米。第三片,东至环东变电所;南至烈士陵园;西至705路向南50米;北至南环路。第四片,东至车站路向东50米;南至长城西路向南50米;西至石油公司油库;北至玉液路。第五片,东至钓鱼池;南至条农汽车修理厂;西至农垦良种有限公司;北至条农耕地。第六片,东至铁路;南至西环路;西至条山商贸公司粮库;北至条农燃料公司。面积为224.368公顷。
二、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 |
商 业 |
住 宅 |
工 业 |
Ⅰ级地 |
676 |
179 |
166 |
Ⅱ级地 |
413 |
140 |
141 |
Ⅲ级地 |
321 |
126 |
125 |
Ⅳ级地 |
220 |
114 |
93 |
三、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1、估价期日为2003年12月31日
2、设定土地开发条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条件为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讯、通电和场地平整)。
3、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四、今后如需对上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应根据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物价指数,银行利率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的程序报省物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执行。
五、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低价的基础价格,由景泰县人民政府公布实行。
六、原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景泰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2001]78号)文停止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