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价服务[2005]99号
金昌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金昌市区、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基准地价的请示》(金价发[2005]21号)收悉。经审核,现对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批复如下:
一、土地级别界线范围
(一)金昌市区
1、综合用地:
I级:西起天津路与延安路交界处,向西至农贸街折向南,沿农贸街至市防疫站北围墙再折向西,沿小区路穿越北京路距该路100米处再折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公园路以西3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距离永昌路100米处,折向东南,穿越公园路,平行永昌路至金川公司一中北侧小区路延长线,再折向东北,沿小区路至金川公司一中东围墙,折向东南,沿小区路至金川公司一招,沿金川公司一招后围墙至兰州路,沿兰州路穿越北京路至金川公司三招,折向东北,沿贵阳路至建设路折向西北,沿建设路至金川路折向东北,沿金川路至金建里小区路折向西北,穿越金川路沿金建里小区路至距离公园路15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公园路穿越杭州路,至距离新华路80米处折向东,平行新华路至广州路延长线以东40米处折向北,穿越新华路、延安路,平行广州路,延伸至延安路以北50米处折向西,平行延安路延伸至延安路市场东侧小区路折向北,沿小区路延伸5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长春路东30米处折向北,平行长春路延伸至180米处折向西 ,穿越长春路沿昌文里小区路至昌文里巷折向北,沿市聋哑学校东侧围墙至金川公司四号果园南围墙折向西南,沿该围墙穿越天津路折向南,至天津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西起规划汉口路和长春路交界处,沿汉口路至规划天津路折向南,沿规划天津路至泰安路折向西,沿泰安路延伸至北京路以西100米处折向南,平行北京路至延安路折向西,沿延安路延长线至南京路折向东南,沿南京路至距离区政府300米处,折向西南至距离永昌路100米处折向西北,平行永昌路延伸至250米处折向西南,穿越永昌路,沿金川公司培训中心北侧围墙、西侧围墙,穿越公园路延长线、金川路,延伸至白家咀八社折向东北,平行金川路延伸至永昌路,折向东南,沿永昌路穿越兰州路,武威路延长线折向东北,平行武威路穿越北京路,至距离北京路80米处折向西北,至贵阳路与兰州路交界处,然后沿贵阳路至桂林路,沿桂林路至泰安路、延安路折向西,沿泰安路至长春路折向北,沿长春路至规划汉口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级:
(1)西起南京路转弯处向西南延伸1000米处折向东南至金川集团培训中心西侧围墙处与二级地界线相交形成闭合。
(2)西起二级地界线与公园路延长线交汇处,沿公园路延长线至铁路,折向东南沿铁路至距离北京路立交桥100米处折向东南,沿高压走廊至金川公司钢管厂围墙处折向东北,沿该厂围墙至河雅公路折向东北,沿河雅公路至距离新华路1000米处,折向东延伸至距离河雅路2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公路至新华路折向东,沿新华路至常州路折向北,沿常州路、汉口路至尾矿坝东侧、南侧、西侧界线延伸至重庆路折向西,沿重庆路至肉联厂西侧围墙折向南,沿肉联厂、毛纺厂西侧围墙至成都路折向西,沿成都路穿越规划北京路至距该路100米处折向南,至泰安路延长线再折向西,沿该线延伸至700米处折向南,至延安路延长线与二级地界线相交形成闭合线。
Ⅳ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2、商业用地:
I级:西起昌荣巷,穿越北京路至距北京路100米处折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金川路东南100米处,再折向东北,穿越北京路,延伸至建设路东100米处折向西北,平行建设路延伸至距公园路1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公园路穿越杭州路,沿八冶医院围墙向北穿越新华路,沿区政府统办大楼(原地质六队)围墙折向西穿越长春路,沿金昌供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围墙至政府巷折向北,至骏马新村南折向西,沿市政府、招待所后围墙穿越天津路,平行新华路延伸至农贸街,再折向北,沿农贸街至昌荣巷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西起公园路与北京路交叉处100米,向西南,延伸至950米折向东南,穿越金川路延伸至距金川路300米处折向东北,延伸至距永昌路处折向东南,穿越兰州路,延伸至距兰州路以南3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兰州路延伸至距北京路300米处折向东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武威路以南150米处折向东北,穿越北京路,沿北京路延伸至兰州路,沿兰州路、贵阳路、桂林路延伸至泰安路以南200米处折向西,平行泰安路,延伸至广州路折向北,沿广州路延伸至泰安路以北50米处折向西,平行泰安路穿越长春路延伸至金川集团公司4号果园围墙折向南,沿果园东围墙、南围墙、西围墙,延伸至泰安路以北50米处折向西,平行泰安路,延伸至北京路以西100米处折向南与一级地界线重合形成闭合线。
Ⅲ级:
(1)东起桂林路距新华路100米处向东平行新华路穿越河雅公路至距河雅路1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穿越新华路、延安路、泰安路至制药厂后围墙处折向西平行泰安路向西延伸至距长春路200米处折向北,平行长春路延伸至市钢管厂北围墙处折向西,穿越长春路平行汉口路穿越规划天津路至距天津路250米折向南,平行天津路延伸至泰安路附近与二级地界线形成闭合。
(2)西起延安路与二级地闭合点,沿延安路延长线向西延伸至南京路折向东南,沿南京路至距离区政府700米左右折向西南,穿越永昌路至金川公司培训中心后围墙延长线折向东南,延伸至距公园路10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铁路线,折向东南,沿铁路线至距北京路立交桥150米处折向东南,沿高压走廊至金川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折向东北,至北京路,沿北京路延伸至距武威路150米与二级界线闭合。
Ⅳ级:
(1)西起龙峪里铁路附近与三级地界线交汇处向东南延伸至金川公司塑料厂附近折向东北穿越河雅路至距河雅路200米处,平行河雅路延伸至新华路以南200米处折向西至河雅路再折向西南,沿河雅路延伸至北京路,折向西北沿北京路延伸至金川公司汽运公司附近与三级地界线闭合。
(2)西起新华路南200米河雅路东200米处,平行新华路延伸至福州路以东100米处折向北,延伸至汉口路以北200米处,折向西平行汉口路穿越河雅路至尾矿坝,沿尾矿坝向南与三级地界线闭合。
(3)从市钢管总厂北围墙附近三级地界线,距长春路200米处向东平行长春路延伸至重庆路折向西沿重庆路延伸至北京路以西约100米处向南延伸至泰安路以北约100米处与三级地界线闭合。
Ⅴ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Ⅳ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不包括选冶化厂)。
3、住宅用地:
I级:西起延安路延长线距北京路100米处向南,平行北京路,穿越公园路,延伸至金川路150米处,平行金川路延伸至距永昌路150米处折向东南,垂直穿越金川路延伸至金川路以南300米折向东北,穿越北京路,延伸至金冶里与金凤里交界处折向东南,延伸至贵阳路,沿贵阳路延伸至建设路以西150米处折向西北,平行建设路延伸至公园路折向东北,沿公园路、杭州路、新华路、广州路、延安路延伸至北京路以西100米处与起点重合形成闭合线。
Ⅱ级:
(1)西起公园路至距离北京路50m处,沿公园路至距离龙津里和龙岗里之间的小区路100m处折向东南,平行于该小区路至距离公园路150m处,折向西南,平行于公园路延伸250m折向东南,至金川路,沿金川路延伸150m折向东南,垂直金川路穿越兰州路至距兰州路80m处折向东北,平行于兰州路延伸至永昌路折向东南,沿永昌路至距离武威路50m处折向东北,平行于武威路延伸至龙门里小区路折向东南,穿越武威路延伸至距离武威路120m处折向东北,平行武威路穿越北京路至距北京路200m处折向西北,平行于北京路延伸至兰州路,沿兰州路、贵阳路于一级地界线闭合。
(2)西起贵阳路与一级地界线闭合处,沿贵阳路、桂林路、泰安路、长春路、汉口路、天津路、泰安路穿越北京路至距离北京路100m处,折向南平行于北京路延伸至延安路延长线附近与一级地界线闭合。
Ⅲ级:
(1)西起泰安路延长线距规化北京路100m处,向西延伸至西坡路折向东南,沿西坡路至距离区政府800m处折向西南穿越永昌路延伸至金川公司职业培训中心后围墙折向东南沿该围墙延伸550m处,折向西南延伸至矿山路,折向东南沿矿山路至龙峪里白家咀村八队附近折向东北延伸至距永昌路200m处折向东南平行永昌路穿越金川公司铁路至距该铁路线150m处折向东北,延伸至距北京路300m处折向东南平行于北京路至河雅路折向东北沿河雅路至北京路折向西北,沿北京路至距离武威路150m处与二级地界线闭合。
(2)东起新华路与二级地界线闭合处,沿新华路至河雅路折向西南,沿河雅路至北京路折向东南沿北京路延长线延伸至距河雅路150m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延伸至距新华路100m处折向东平行新华路穿越常州路、至距离常州路300m处折向西北穿越新华路,常州路、延安路、河雅路、泰安路至尾矿坝南侧界线,沿尾矿坝南侧、西侧界线至距离成都路以北200m处折向西穿越长春路、天津路、北京路至距离北京路100m处折向南延伸至泰安路延长线附近与二级地界线闭合。
Ⅳ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除金川公司冶炼厂厂区、尾矿坝)。
4、工业用地:
I级:西起金川路和滨河路交界处向东南至兰州路折向东北,沿兰州路、贵阳路至桂林路延长线折向东,延伸至河雅路公路折向东北,沿河雅路、延安路、宝品里小区路、泰安路至广州路折向南,沿广州路延伸300米折向东,平行泰安路、延伸至桂林路,沿桂林路、新华路、金川路、滨河路、延伸至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西起兰州路距永昌路200米处向东南延伸至金川公司铁路专用线,折向西南,沿铁路线、永昌路穿越河雅路至距河雅路2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延伸至新华路南150米处折向西,与一级地界线重合形成闭合线。
Ⅲ级:南起金川路与北京路交界处,向西北,沿北京路、泰安路、宝品里小区路、河雅路,至新华东路以南150米处,折向东,平行新华路延伸至福州路折向北,沿福州路、汉口路、尾矿坝东侧外围线、南侧外围线、西侧外围线延伸至汉口路以北40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长春路折向南,沿长春路、汉口路、至规划北京路100米处折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泰安路延长线折向西,平行泰安路延伸至南京路折向东南,沿南京路延伸至距区政府300米处折向西南,延伸至永昌路折向东南,沿永昌路、金川公司培训中心南侧围墙、金川公司建安预制厂西侧围墙,公园路延长线、龙津里和龙岗里之间的延长线,兰州路、滨河路、金川路至北京路与起点重合形成闭合线。
Ⅳ级:
(1)西起规划公园路与龙岗里和龙津里之间的小区路交界处,向西南延伸至铁路折向东南,沿铁路线延伸至18公里处,折向东,穿越河雅路至距河雅路200米处折向东北,与二级地界线重合形成闭合线。
(2)南起汉口路延长线,北京路以西100米处向东,沿汉口路、长春路至汉口路以北400米处折向东,穿越长春路延伸至尾矿坝西侧外围墙线折向北,沿尾矿坝西侧、北侧外围线、敦煌路延伸至西宁路以北100米处折向西,平行西宁路延伸至规划北京路100米处折向南,延伸至汉口路延长线与起点重合形成闭合线。
Ⅴ级:定级范围之内,Ⅰ、Ⅱ、Ⅲ、Ⅳ 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昌泰里、昌文里、宝星里、宝林里部分土地,昌荣里、昌华里、宝晶里、宝运里、金阳里、金汇里、金声里、金芝里、金建里、金水里、金都里、金谷里、金川公园不参与定级)。
(二)永昌县城关镇
1、综合用地:
I级:西起县武警中队,向南,距离文昌路40米平行该巷,穿越西大街、金昌路,延伸至金昌路以南40米处折向东,穿越南大街,至金昌路折向北,穿越解放路,至供销社折向东,至相府路折向南,延伸40米折向东,穿越环城东路至距环城东路40米处折向北,穿越东关路至县食品公司折向西,穿越环城东路,至县政府巷东侧40米处折向北,延伸至云川路折向东,延伸60米处折向北,延伸160米处折向西,穿越北大街,至距离北大街170米处折向南,穿越云川路,至永昌县委折向西,至永昌县武警中队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南起县粮油贸易公司,向东,距旧312国道40米,平行旧312国道延伸至县畜牧站东侧折向北,穿越旧312国道、东关路,沿城郊苗圃西围墙、至德赛羊业北围墙折向西,沿该公司北围墙至环城东路,折向南,至环城北路折向西,沿该路穿越公园路,延伸至县供热站西墙折向北,延伸35米折向西,延伸240米折向南,穿越环城北路,至云川路以北135米处折向西,穿越环城西路,至距该路30米处折向南,穿越西岚路、西关路,至金昌路以南40米处折向东,延伸至金昌路二口以西30米处折向南,穿越旧312国道线,至县粮油贸易公司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级:南起县贸易公司与县气象站交界处,沿县气象局外围线至南关加油站东南角,折向东南,距旧312国道120米处、平行该国道延伸至桓昌实业公司以南折向东,延伸700米折向北,穿越旧312国道、东关路、沿城关供电所、碳化硅厂、城郊苗圃东围墙至该苗圃北围墙折向西,至县供排水公司排污站,折向北,沿排污站东墙、北墙、县武装部民兵训练营基地南侧,至环城东路延长线折向南,至永昌职中北围墙,沿职中、体委、党校北围墙至公园路,折向北,延伸50米折向西,延伸至环城西路延长线以西180米处折向南,穿越西岚路、西关路、旧312国道、至距旧312国道160米处折向东,沿中庄子村村庄西南侧,永昌四中南墙、县医药公司仓库南墙、县粮油贸易公司南墙,延伸至起点形成闭合线。
Ⅳ级:南起城关镇磷肥厂附近旧312国道以南100米处,向东,延伸520米折向南,延伸120米,折向东南,距离该国道340米基本平行旧312国道,延伸至屈家庄东南侧,折向北,延伸260米处折向东,延伸至永头公路,折向北,沿永头公路、金川路至旧312国道以北300米处折向西,至北海子村水渠折向北,沿水渠至北海子村四社乡村道路,沿北海子村四社乡村道路、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北围墙、兴荣水业公司北围墙、公园外围线、水利局虹鳟鱼养殖场北侧围墙、西侧围墙至该养殖场西南角,折向东,延伸220米折向南,延伸360米折向西,至北海子村养牛场以西140米处,折向南,延伸至西岚路以北180米处,折向西,延伸160米处,折向南,穿越西岚路,延伸至西关路以北140米处,折向西,平行西关路延伸至城关镇磷肥厂以北,折向南,延伸至起点形成闭合线。
Ⅴ级:定级范围之内,Ⅰ、Ⅱ、Ⅲ、Ⅳ 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2、商业用地:
I级:南起永昌一中与乡企局交界处,向南延伸至县离合器厂北围墙折向东,沿离合器厂北围墙向东延伸140米处折向北,向北延伸至农机公司与农机监理站交界处折向东,延伸至县公路段家属院西北角折向北,延伸至东市场南侧折向东,穿越相府路,沿木器厂,二轻总公司,与第二粮管所的交界线,延伸至兴泰物资公司大院折向北,穿越东大街,延伸至县种子公司南墙折向西,延伸至水利局大院折向北,穿越云川路,至距离云川路2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距北大街80米处折向北,平行于北大街向北,延伸至县党校南围墙折向西,穿越公园路,延伸至距公园路40米处折向南,平行于北大街,向南延伸至距离云川路20米处折向西,穿越文昌路,延伸至距离文昌路20米处的向南,延伸至距西大街4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汽车站东围墙折向南,穿越西大街,延伸至距西大街40米处折向东,向东延伸至距文昌路20米处折向南,延伸至解放路折向东,延伸至永昌一中与县乡企局交界处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东起县畜牧站南关大院东南角,向北延伸,穿越东关路,至距离环城北路延长线100米处折向西,穿越环城东路,至文庙巷折向南,延伸30米处折向西,延伸100米处折向北,延伸至距离环城北路35米处折向西,延伸至县老干部局东围墙折向北,延伸至县党校北围墙折向西,穿越公园路,延伸至距公园路140米处折向南,穿越环城北路,延伸至距离环城北路4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西北城墙巷折向南,延伸至云川路折向西,向西延伸至环城西路折向南,向南延伸至解放巷折向东,向东延伸100米折向南,穿越金昌路、环城南路至距离环城南路,至距离环城南路40米处折向东,平行环城南路,延伸至石油公司加油站北围墙与东围墙交界处折向南,延伸至加油站东围墙与南围墙交汇处折向东,延伸至东大河林场东南角折向北,穿越环城南路至金昌路折向东,延伸至县畜牧站与起点重合形成闭合线。
Ⅲ级:东起城关镇电管所东围墙,向北沿东郊苗圃东围墙延伸至北围墙折向西,向西延伸240米折向北,向北延伸80米折向西,向西延伸180米处折向南,向南延伸40米折向西,向西沿德赛羊业,职中北围墙延伸至职中操场东围墙折向北,向北延伸至职中操场北围墙折向西,穿越公园路、环城西路延长线,距环城西路延长线240米处折向南,穿越西岚路、西关路、环城南路至距离环城南路200米处折向东,沿四中南围墙、县医药公司仓库南墙,县气象站南墙,穿越东大街林场路,至屈家庄附近折向北,穿越环城南路,东关路至城关镇电管所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Ⅳ级:永头路、金川路以西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Ⅴ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Ⅳ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2、住宅用地:
I级:西起云川路与书院巷的交叉点,向西沿云川路延伸至西北城墙巷折向南,穿越西大街、解放巷至金昌路折向东,沿金昌路延伸至高家巷折向北,沿高家巷延伸至解放路折向东,沿解放路延伸至城关粮管所东围墙折向北,沿城关粮管所、二轻公司、县制鞋厂东侧围墙,穿越东街沿文庙北巷延伸至云川路折向西,沿云川路延伸至相府路折向北,沿相府路延伸至环城北路折向西,沿环城北路延伸至书院巷折向南,沿书院巷至云川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西起小坝村一社,向南,穿越西岚路、西关路延伸至旧312国道折向东南,沿旧312国道延伸至城关供电所南侧折向北,穿越东关路,沿碳化硅厂东墙、苗圃东墙、北墙、养殖厂北墙、污水处理厂东墙、北墙、民兵训练基地东墙、北墙,兴荣水业公司南海墙、野生动物训化厂东墙、南墙,至公园路折向北,延伸120米折向南,至北环路以北100米处折向西,穿越环城西路延长线,距该线约60米折向南,延伸至西岚路以北50米处折向西,平行西岚路向西延伸至小坝村一社与起点闭合。
Ⅲ级:西起城关磷肥厂以南,旧312国道线以南120米处,向东,平行于旧312国道线延伸至农机加油站附近折向南,延伸至距旧312国道线300米处折向东,平行旧312国道线,延伸至永头公路折向北,沿永头公路穿越旧312国道线,沿金川路延伸至距旧312国道线18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北海子村四社电力线折向北,沿该电力线延伸至北海子村农田水利渠折向北,沿该社居民住宅区西段向西北延伸,沿武装部靶场北墙、兴荣水业公司北墙,至公园后大门乡村道路,沿教场山林场外围墙、公园后围墙、虹鳟鱼养殖场外围线、北海子村三社电力线至公园路以西140米处折向南,继续延伸360米处折向西,沿北海子村三社村庄北侧一线向西延伸至环城西路以西240米处折向南,平行环城西路延伸至距西岚路以北160米处折向西,平行西岚路延伸260米折向南,延伸至西关路以北140米处折向西与西关路、旧312国道线平行延伸至城关磷肥厂西侧向北延长线折向南,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Ⅳ级:主要位于永昌县东部工业园区,西至东大河干渠;东至三步两倒桥;南至旧312国道以南300米处;北至旧312国道以北100—200米处。
Ⅴ级地界线范围: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Ⅳ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4、工业用地:
I级:南起解放路与西南城墙巷交界处,向东,沿解放路、文昌路、金昌路、金昌路一口,至县中医院南围墙折向东,延伸至南大街折向北,延伸50米处折向东,沿农机公司南围墙至高家巷折向北,沿高家巷至盐店巷折向东,沿盐店巷、东市场、县供销社南围墙,延伸到相府路,折向南,延伸至解放路折向东,沿解放路至县油脂公司折向北,延伸至该公司北围墙折向东,延伸至环城东路折向北,穿越东大街至县农机中心折向西,延伸至文庙南巷折向南,沿该巷至县水利局物资站折向西,延伸至相府路折向北,沿相府路、云川路、沿云川路延伸100米折向北,延伸至环城北路折向西,沿该路至下巷子延长线折向南,延伸至云川路折向西,沿云川路延伸至西北城围墙巷折向南,至解放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
(1)南起旧312国道路离环城西路70米处,向东南,沿旧312国道至养路费征稽站折向北,穿越东关路至北海子村水渠,折向西,延伸至城关供电所折向北,沿碳化硅厂东围墙、北围墙、城郊苗圃围墙、烟台麦芽厂北围墙,至环城东路折向北,延伸至永昌职中北围墙,沿职中、体委、党校北围墙至公园路折向北,延伸50米折向西,延伸65米折向南,沿北海子村三社村庄西侧至环城北路以北90米处折向西,平行环城北路,延伸360米折向南海,延伸至环城北路折向西,沿环城北路,穿越环城西路至距离环城西路70米处折向南,平行环城西路,延伸至起点形成闭合线。
(2)第二块位于东郊工业园区 ,西至永头公路、金川路;东至距三步两道桥以西180米附近;北至规划区北端道路;南至东部工业区建成区南侧,距离介于400米——100米之间。
Ⅲ级:南起城关磷肥厂以南距离旧312国道130米处,向东,平行旧312国道延伸至城关镇中学以西60米处折向南,延伸至距离旧312国道300米处折向东南,平行旧312国道,延伸至永头公路折向北,沿永头公路、金川路至旧312国道以北400米处折向西,至北海子村水渠折向北,至北海子村四社村庄折向西北,沿乡村道路、县武装部训练基地北围墙、兴荣水业公司门前道路至北海子公园东围栏,折向南,沿北海子公园南围栏、西围栏至公园溢香园大门折向西,延伸170米折向南,延伸360米至北海子村三社乡村道路,沿该路至环城西路延长线以西200米处折向南,与环城西路平行,延伸至距离西岚路160米处折向西,延伸260米折向南,延伸至距离西关路140米处折向西,平行西关路,旧312国道延伸至城关磷肥厂北侧折向南,与起点闭合形成闭合线。
Ⅳ级地界线范围: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三)河西堡镇
1、综合用地:
I级:东起金化集团磷肥厂与焊条厂围墙,向北穿越河雅路折向东北,沿河雅路北侧线至食品厂与焊条厂家属院处折向北,沿食品厂东侧、北侧围墙至金化集团家属区折向西北,沿金化集团家属区北侧围墙、河西堡铁厂家属区北侧围墙至河西三队距车站路、盘旋路130米处附近折向西北,平行车站路距该路100米处延伸至河西堡火车站折向南,沿车站广场至农副公司仓库折向东,平行车站路距该路100米处延伸至金宛市场与河西二队耕地交界处,折向东南平行车站路距该路100米处延伸至供销社后围墙折向西南,至河西堡屠宰场家属区与河西四队交界处折向东南,平行永河路距永河路130米处延伸至河西堡金化专用铁路线折向东,沿铁路线至金化集团磷肥厂后围墙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
(1)南起河西堡焊条厂西南围墙,向东北至市一院围墙折向北,至距河雅路1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至永昌电厂水塔处折向西北穿越河雅路,沿石油公司便道延伸100米折向西南,延伸65米折向北,沿农业银行东围墙、西围墙、电厂家属区北围墙、镇政府北围墙、税务局北围墙、工程营北围墙、供电局北围墙、公路段北围墙、焊条厂北围墙和西围墙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2)东起农垦物资站后围墙向北,沿铁路三马路至沙窝村一队折向西,沿小区路至兰新复线铁路向南,沿铁路线至河西堡铁厂路折向东北,至盐站丁字路口折向东南,穿越金化集团铁路专用线至距铁路线360米处折向东北,沿工农渠穿越永河路至距该路250米处折向西北,穿越金化专用铁路线至金化西村家属区围墙与一级地闭合形成闭合线。
Ⅲ级:东起永昌电厂东北角,沿金泥集团与电厂围墙向西北170米处折向东北,沿水泥厂北围墙至水泥厂入场路折向西北至距河雅路1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延伸至金泥集团一厂家属区围墙,折向西北沿该围墙至河雅路,折向西北,穿越河雅路,沿东大山路穿越北京路至距该路13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至距兰州路130米处,折向西北,平行兰州路至金川公司专用铁道线折向西南,沿铁道线至平口路入口折向西北,穿越兰新铁路线约250米处,折向南平行兰新铁路至河西堡铁厂铁路专用线与二级地交汇形成闭合线。
Ⅳ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2、商业用地:
I级:起至金昌市一院西侧围墙,向西北穿越金河公路折向东北,沿金河公路延伸至河西堡公路段东侧围墙折向西北,沿该围墙延伸至公路总段西北围墙折向西南,沿河西堡公路段、河西堡焊条厂、河西堡食品厂、金化集团福利区、河西堡铁厂家属院西北围墙至河西三社折向西南,穿越车站路至金元市场后围墙折向东南,穿越铁厂路至河西堡粮油仓库围墙折向东北,平行永昌电厂铁路专用线,穿越永河路沿金化集团东南围墙延伸至市一院西侧围墙形成闭合线。
Ⅱ级:西起永昌电厂、农垦分公司围墙,向西南沿河雅路延伸200米处折向西北,穿越河雅路至距该路13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河雅路至农行围墙,沿农行、永昌电厂家属区、河西堡电视台、河西堡镇人民政府、河西堡税务局、工程营、供电局家属院西北围墙至河西堡公路段围墙50米处折向西北,穿越北京路至距该路7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铁路家属区三马路折向北,延伸100米处折向西,铁厂家属区至二马路折向北,至河西一队便道折向西至兰新铁路线折向南,沿铁路线折向东北,至粮库西南角折向南,延伸25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永昌电厂铁路专用线延伸至永昌电厂煤场附近折向西北延伸至永昌电厂铁路专用线折向东北延伸至永昌电厂形成闭合线。
Ⅲ级:东起河西村六社铁路线,向东南延伸300米处折向东北,延伸400米处折向东南,延伸500米处折向东北,延伸至金化集团污水处理场处折向西北,延伸500米处折向东北,延伸1200米处折向西北,至金泥集团东南围墙折向西北,沿围墙至距河雅路10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至金泥集团一厂家属区围墙,沿该围墙至河雅路折向西南,延伸至东大山路口处折向西北,穿越河雅路至距该路120米处折向西南,沿河西堡法庭、河西堡公路段西北围墙至公路段西北角折向西北,延伸至距北京路7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延伸1000米处折向西北,穿越北京路至距北京路480米处折向西南,延伸至河西堡铁路家属区二马路与二级地界线相交形成闭合线。
Ⅵ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3、住宅用地:
I级:东起金化集团东南围墙角,向西北沿集团围墙穿越河雅路至距该路20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河雅路延伸至金化西村家属区后围墙,沿该围墙与铁厂家属院围墙至距车站盘旋路130米处折向西北,穿越北京路至距该路130米处折向西南至铁路家属区一马路,再折向东南穿越北京路、车站路、铁厂路至河西堡面粉厂与饲料公司分隔处折向东北,穿越永河路至金化集团东南角形成闭合线。
Ⅱ级:东起永昌电厂与金二厂东北角,沿电厂与金泥二厂围墙向西北延伸100米处折向东北,至金泥二厂入厂路,沿入厂路至距河雅路100米处折向东北,延伸至金泥一厂家属区围墙折向西北,穿越河雅路沿东大山路,穿越北京路至距该路40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石油公司130米处折向西北至距金川公司专用铁路线20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与金川公司专用铁路线交汇。沿铁路线至金化集团专用铁路线西南转弯处,折向西南,延伸至工农渠折向东北,沿工农渠至河西堡焊条厂、蜂窝煤厂处折向西北,延伸至永昌电厂专用铁路线折向东北,延伸至永昌电厂与金泥二厂东北角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级:东起金泥集团东南角,向西北穿越河雅路,延伸至金泥一厂东北墙角折向西南,延伸至距东大山路130米处折向西北,延伸至金泥集团北墙角折向西南,至东大山路再折向西北,沿东大山路至金川公司专用铁路线折向西南,沿铁路线至平口路口折向西,穿越兰新铁路线经河西村十社,至农田灌溉渠折向南,沿该渠与河西堡铁厂工业渠至河西堡水厂折向东北,沿工农渠至河东村一社折向东南,延伸至上三庄折向东北,延伸至河东村八社折向西北,至金化集团污水处理池折向东北,至青年林东侧折向西北,延伸至金泥集团东南角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Ⅳ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Ⅲ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4、工业用地:
I级:东南起金昌市二中后围墙,平行河雅路沿永昌电厂后围墙,至永昌电厂东北围墙折向西北,沿永昌电厂东北围墙穿越河雅路至距该路150米处折向西南,延伸至农行围墙,沿农行围墙、永昌电厂第二福利区、河西堡有限电视台、河西堡人民政府、河西堡地方税务局、农垦工程营、供电局福利区、家属区、河西堡公路段、河西堡电焊条厂、河西堡食品厂、金化集团住宅小区各单位西北围墙至河西堡电厂家属区围墙折向西北,至距北京路8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至火车站广场折向南穿越车站路、铁厂路、沿金昌市面粉厂粮库西南围墙至距金化铁路专用线16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该铁路线穿越永河路、沿金化集团工业区东南围墙、市一院、金昌供电局围墙至市二中后围墙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级:东南起金泥集团东南围墙,沿围墙至鸳鸯池小学折向北,延伸65米处折向东北,平行河雅路延伸260米与金泥一厂家属区围墙相交,折向西北沿围墙延伸100米处再折向东北,延伸120米处折向西北,延伸至河雅路,再折向西南,沿河雅路至河西堡法庭西北围墙折向西北,穿越河雅路至距北京路10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北京路至距石油公司路70米处折向西北,穿越北京路至距该路350米处折向西,平行北京路延伸1000米处折向西北至距乡村路450米处,再折向西南,延伸至金川公司铁路专用线相交,沿铁路线折向南,再沿永昌电厂铁路线至河西七社折向东南延伸320米处折向东北,与永昌电厂铁路线平行延伸450米折向东南,至河东堡三社折向东北穿越永河公路至电焊条厂、蜂窝煤加工厂,沿该厂围墙折向西北延伸200米处折向东北,基本平行212线公路延伸至鸳鸯池四队折向西北,与金泥集团围墙相交形成闭合线。
Ⅲ级:定级范围以内,Ⅰ、Ⅱ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
二、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如下表
城市 |
用途 |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
基准地价内涵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金
昌 |
商业 |
331 |
208 |
132 |
88 |
64 |
期日:2004-1-1;商业、工业Ⅰ—Ⅳ级、住宅Ⅰ—Ⅲ级用地为六通一平(通电、通路、供热、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商业Ⅴ级、住宅Ⅳ级、工业Ⅴ级用地为三通一平;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
住宅 |
196 |
131 |
82 |
55 |
|
工业 |
122 |
84 |
70 |
55 |
47 |
31(戈壁) |
永
昌 |
商业 |
192 |
140 |
110 |
76 |
60 |
期日:2004-1-1;商业Ⅰ—Ⅳ级、住宅、工业Ⅰ—Ⅲ级用地为六通一平(通电、通路、供热、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商业Ⅴ级、住宅Ⅳ—Ⅴ级、工业Ⅳ级用地为三通一平;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
住宅 |
92 |
78 |
66 |
55 |
30 |
工业 |
102
|
66
|
44
|
33
|
|
河
西
堡 |
商业 |
254 |
104 |
67 |
60 |
|
期日:2004-1-1;商业Ⅰ—Ⅲ级、住宅、工业Ⅰ—Ⅱ级用地为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热和场地平整),商业Ⅳ级、住宅Ⅲ—Ⅳ级、工业Ⅲ级用地为三通一平;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
住宅 |
88 |
57 |
45 |
34 |
|
工业 |
128 |
82 |
52 |
|
|
三、今后如需对上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各市、县应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物价指数,银行利率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报省物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执行。
四、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价格,由上述各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实行。
五、原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金昌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1996]227号),《关于永昌县河西堡镇镇区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1999]262号)停止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