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临夏县城区基准地价的请示》(临州物发[2006]15号)收悉。经审核,现对临夏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批复如下:
一、 土地级别界线范围
Ⅰ级:共分2片。(1)东以保险公司上面河滩桥为界;南以磨川村庄内公路、县幼儿园、财政局后面农路以及县汽车站、水泥厂后墙为界;西以县城建局水塔1#井为界;北以韩集村庄内农路、县委县政府外边墙、向下至掌子沟河滩南岸。(2)东以县工交局、县人民医院上外墙为界;南以县文教局后边农路为界;西以韩集保险公司上面农路、县文教局上面农路为界;北以去沙楞沟公路边线、木材市场后墙为界。
Ⅱ级:共分5片。(1)位于县城西南,东以县财政局、县委党校东墙为界;南以上阴洼村桥边河滩边为界;西以韩集村内巷道为界;北以县政府家属楼外南墙、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的北墙为界。(2)位于县城西北,东以县中学西墙根为界;南以县民贸公司、县邮电局北墙外农路为界;西以韩集村庄内农路为界;北以韩集小学的农路、村庄内巷道为界。(3)位于县城中部,东以县城建局下面农路为界;南以县城建局后面农路为界;西以县农机局西墙根为界;北以县农机局、县文化馆前面小水渠为界。(4)位于县城东北,东以县保险公司通往后街的农路为界;南以县电力公司后边农路、巷道、掌子沟河滩南岸为界;西以县广播局西墙为界;北以阳洼山山根为界。(5)位于县城东面,东以县工商局、县武装部东墙为界;南以县武装部、县医院等南墙根为界;西以县医院、县工交局西墙根为界;北以县工交局、县工商局北墙为界。
Ⅲ级:共分4片。(1)位于县城西面,东以县汽车站西墙、韩集村庄内去韩集小学的农路巷道为界;南以田间农村道路为界;西以县城建局家属院西墙根为界;北以老爷坟山根为界。(2)位于县城西北,东以去韩集小学农路为界;南以韩集村内巷道为界;西以韩集小学后西墙为界;北以韩集小学北墙为界。(3)位于县城西南,东以县城建局东面小水渠为界;南以老鸦关河河滩为界;西以县党委党校东墙为界;北以去县财政局农路为界。(4)位于县城东南,东以磨川村内巷道为界;南以老鸦关河滩北岸为界;西以县政府招待所后面巷道为界;北以韩集街道后面水渠为界。
二、土地基准地价如下表
城市 |
用途 |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
基准地价内涵 |
Ⅰ |
Ⅱ |
Ⅲ |
临
夏
县 |
商业 |
326 |
208 |
143 |
期日:2004年12月31日;商业、住宅、工业各级用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
住宅 |
183 |
127 |
94 |
工业 |
211 |
127 |
84 |
三、今后如需对上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应根据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物价指数,银行利率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报省物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执行。
四、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价格,由临夏县人民政府公布实行。
五、原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临夏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1999]7号)停止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