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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基准地价 - 平凉市市区、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县城区基准地价

平凉市市区、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县城区基准地价
 
加入时间:2009-8-7 16:13:40  来源:   点击:

 

平凉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平凉市市区及县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报告》(平国土资发[2004]38号)收悉。经审核,现对平凉市市区及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批复如下:
一、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面积
(一)平凉市
Ⅰ级地:东至水桥沟;南至红旗街;西至西门坡;北至北后街—崆峒大道。面积为192.430公顷
Ⅱ级地:东至三角城;南至南环路;西至西郊广场;北至南干渠。面积为383.198公顷。
Ⅲ级地:东至七里店;南至兴合庄;西至四十五研究所;北至柳湖路以北及铁路新村。面积为633.363公顷。
Ⅳ级地:东至大岔河;南至纸坊沟水库;西至三天门;北至泾河南岸。面积为899.871公顷。
Ⅴ级地:东至大岔河;南至高压线;西至白石头沟;北至泾河南岸。面积为492.012公顷。
  (二)灵台县
  Ⅰ级地:东至政协家属院—县经委;南至农贸市场—城建局;西至糖酒公司—中台镇政府—税务局;北至老街道崖边。面积为22.40公顷
Ⅱ级地:东至县卫校—武警中队;南至农贸市场—溪河住宅小区;西至石油公司;北至医药公司—教师进修学校。面积为46.60公顷。
Ⅲ级地:东至卫生局—种子公司以东;南至前进铁附件有限公司—予制厂;西至水文站以西;北至荆山—县技监局以东。面积为28.29公顷。
Ⅳ级地:除Ⅰ、Ⅱ、Ⅲ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Ⅳ级地。面积为77.22公顷。
(三)崇信县
  Ⅰ级地:东至粮食局—县妇幼保健站;南至西南路(包括县委、县政府、交警队、公安局);西至锦屏镇—石油公司—环城西路一带;北至滨河东路、市场东路。面积为105.51公顷。
Ⅱ级地:共分四片。(1)东至县苗圃东墙;南至芮河北岸;西至崇安路;北至龙泉寺山下。(2)东至青年路;南至市场西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滨河西路。(3)东至县锦屏镇;南至养禽公司;西至水站;北至崇新路。(4)东至弹药库;南至锦山家属院;西至粮食局;北至面粉厂。面积为79.39公顷。
Ⅲ级地:除Ⅰ、Ⅱ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Ⅲ级地。面积为335.10公顷。
 (四)华亭县
  Ⅰ级地:分布在县政府以西,体育场以北,东升市场以南,社保局以东。面积为46.15公顷。
Ⅱ级地:东至建筑公司—乡企局;南至体育场;西至城区供电站;北至华亭一中—公安局。面积为53.85公顷。
Ⅲ级地:主要用地单位有:双凤山公园、苗圃、气象局、黄甫园小区、东华镇家属院、职教中心、会展中心、东华工商所、国税局、县砖瓦厂、木材市场、东华初中、电影公司、电影院、党校、煤炭局、林业局、城市信用社、东关回校、石油公司、经贸局、社会就业服务中心、计生局、建行、人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农村信用社、工行华矿储蓄所等。面积为145.913公顷。
Ⅳ级地:除Ⅰ、Ⅱ、Ⅲ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Ⅳ级地。面积为212.40公顷。
(五)庄浪县
  Ⅰ级地:东至县能源办公室—人大家属院;南至农技中心—供电所—商业局—县经贸局—广播局—县医院—县亚麻厂—县汽车运输公司—烟草公司—博物馆—县中队—图书馆—供销车队—汽车站一带;西至县建安公司—居安楼—图书馆—博物馆一带;北至滨河路—县三建公司—县计生局—新厂路蔬菜市场—电大。面积为121.48公顷。
Ⅱ级地:共分四片。(1)外贸公司、妇幼保健站。(2)食品加工厂、物资局、水务局、食品公司、煤炭公司、石油公司、紫荆山公园、农机局、司法局、教育印刷厂。(3)县农牧局良种场能源办、自来水公司。(4)精淀粉厂、粮食局饲料厂、水洛乡家属院、三中、交警大队、水洛镇家属楼、地毯厂、塑料化工厂。面积为79.38公顷。
Ⅲ级地:除Ⅰ、Ⅱ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Ⅲ级地。面积为72.99公顷。
(六)静宁县
  Ⅰ级地:东至县汽车站—饮食服务公司;南至新街路—养护站南墙外线—一中以南50米—商业运销公司一带;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面积为103.70公顷。
Ⅱ级地:共分二片。(1)分布在北二环路、东环东路两侧。(2)分布在西环路南关段两侧。面积为112.14公顷。
Ⅲ级地:共分二片。(1)分布在东环路淀粉厂、供销车队两侧,南环路以东两侧、公安家属院西岭一带,静庄公路二中段两侧。(2)分布在农贸市场以西一带。面积为198.41公顷。
Ⅳ级地:共分三片。(1)分布在西兰路西河湾段两侧、外贸公司、兴飞地毯厂一带。(2)分布在火柴厂、气象局、橡胶厂一带。(3)分布在砖瓦厂、自来水公司、水泥厂一带。面积为187.39公顷。
Ⅴ级地:除Ⅰ、Ⅱ、Ⅲ、Ⅳ级地以外评估范围内的地段属Ⅴ级地。面积为233.90公顷。
二、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如下表:
城市
用途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基准地价内涵
商业
1150
685
470
280
165
 
期日:2003-12-31;Ⅰ、Ⅱ级用地为六通一平(供热、通电、通路、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Ⅲ级用地为五通一平(通电、通路、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Ⅳ级用地为四通一平(通电、通路、供水、排水和场地平整),Ⅴ级用地为三通一平(通电、通路、供水和场地平整);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1.8和1.0;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住宅
580
470
335
175
110
 
工业
465
350
235
165
105
 
 
商业
348
255
202
154
 
 
期日:2003-12-31;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各级用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住宅
187
150
127
105
 
 
工业
129
121
115
109
 
 
商业
257
202
177
 
 
 
期日:2003-9-30;商业、住宅、工业各级用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住宅
200
174
123
 
 
 
工业
209
125
99
 
 
 
商业
319
243
207
176
 
 
期日:2003-12-31;商业、住宅、工业各级用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商业、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分别为0.5-1.0 、0.6-0.7;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住宅
229
176
145
104
 
 
工业
251
170
132
96
 
 
商业
395
313
172
 
 
 
期日:2003-12-31;Ⅰ级地为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供热、通讯和场地平整),Ⅱ级地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Ⅲ级地为四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住宅
351
228
159
 
 
 
工业
180
136
102
 
 
 
商业
489
355
235
173
122
 
期日:2003-12-31;商业、住宅、工业各级用地为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供热、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分别为2.0 、3.0和1.0;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
住宅
349
258
175
131
94
 
工业
240
203
144
104
95
 
三、今后如需对上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各县应根据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物价指数,银行利率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报省物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执行。
四、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底价的基础价格,由上述各县人民政府公布实行。
五、原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静宁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242号),《关于对庄浪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240号),《关于对崇信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243号);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平凉、华亭、灵台、泾川四县(市)基准地价(更新)的批复》(甘价房地[2001]76号)(不包括泾川县),停止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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