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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评估 - 关于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9-7-3 15:52:32  来源:    点击: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资格审查、转发合格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2、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对已到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28日至2009年7月20日。
    (二)报名网站: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请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三)报名程序:
    1、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和科目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规格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4、资格审查。审查资格由省建设厅注册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登陆甘肃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gsjs.gansu.gov.cn)查看。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8470716 吴宝龙。
    5、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6日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09年10月5日至16日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均为60元。
    (二)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均为70元。
    六、 其他事项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公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五)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用具;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六)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关于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查程序的通知
甘建注[200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人通〔2009〕7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查程序通知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www.rst.gansu.gov.cn)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信息表,交由本单位汇总并填写汇总表。
2、省直各单位于7月13--20日汇总直接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3、市属各单位汇总后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市州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厅局主管部门汇总并审核盖章;同时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再由主管部门于7月20--24日汇总后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4、新考生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经纪人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
5、续考人员报名时提供上年度准考证者免验原件。
6、报名资格审查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标准每人每科15元。
7、2009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一份(附件);可在甘肃省建设厅网(www.gsjs.gansu.gov.cn)下载。
8.请各单位务必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审查、缴费,错过时间将无法补报。
 
附件:1、 2009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doc
2、 2009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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