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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勇:廉租住房应加强监管
 
加入时间:2009-6-4 8:58:58  来源:   点击:

 

  
6月1日,在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的官方网站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这个文件是在对9000亿住宅保障目标在最近三年时间里,廉租住房建设及申请等一系列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从资金、土地、政策多方面保证廉租住房的建设完成,并且对各省市每年具体的目标任务做了详细的说明。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大力建设廉租住房的决心,以及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步骤。

  
在中国,社会保障才开始不久,存在很多制度的缺陷,以及认识的误区。当医疗保障要大力推行的时候,我们在医院和药店看到用社保卡买米、买油,甚至买彩电的现象。住宅保障就意味着大量的资金将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大举进行房屋建设。贪污,作弊,以及种种变相执行中央政府政策的行为,屡见不鲜。

  
住宅保障不是国家对于穷人善意的施舍,不是国家赠与行为,而是现代民族国家的义务,是国家财富以社会公平为原则的分配方式。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履行该项义务,如果没有认真履行的话,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住宅保障制度的落实。

  
国家在此阶段大举建设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用意是大大值得赞扬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来解决。

  
廉租住房应该是一个持续的,不间断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任务。中央政府重视的时候,就大举建设。如果中央政府不密切关注这个事情,也应该作为基本的日常工作来进行。不然廉租住房更像基础建设项目,在刺激经济发展,增加GDP的数字,而不是以全面的住宅保障作为目标。

  
在这个文件的监管部分,更多的提到是建设上的监管。怎样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里,建设完这么多套廉租住房,以及给好多人发放租房补贴。但是对廉租住房最终的受益者缺乏很好的监督和保护。就连套型面积超过50平方米每户限制的,中央政府从地方政府报告的书面材料里面是看不来的。就像90/70政策以后,许多城市出现户型面积超出90平方米的,办理两个产权证来规避一样。

  
前段时间媒体暴露出来的住宅保障诸多问题,在政府9000亿目标出台之前就客观存在的。比2005年如在北京出现开奔驰的住进了经济适用房。中西部某个城市,直接在销售现场,开发商加价卖给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出现有的城市以保障性住房划拨出让土地,后来按照基准地价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绕开招拍挂程序,低价获得商品房开发土地。

  
问题依然存在,制度并没有因此完善来规避这个现象的出现。今年以及以后大量的同类现象大量出现,就不足为奇。

  
廉租住房应当以公平和全面保障为目标,而不是以建设廉租住房套数的多少为目标管理。廉租住房的资金应该实行全国的调剂管理,而不是各省市的资金筹集。客观的现实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穷人要比中西部地区少,地方因为财政实力更加的强,筹集建设资金更加容易。中西部地区,可能会是大量符合资格的市民,因为地方政府资金来源没有解决,要无限期的等待。按照中国政策实践的现实,如果能在2011年以前的快速建设期等到廉租住房,那就是“居者有其屋”。2011年以后,那就不知道好久轮后得到?

  
对于监督措施,笔者认为有两点可以加强:

第一,那些没有严格执行廉租住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舞弊的官员,按照渎职罪或者法律规定的罪行进行刑罚处罚。这样的话,地方政府就不会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

  
第二,廉租住房申请户,广大群众,舆论,社会各界,对廉租住房的实际居住者进行监督。城市低收入者应该理直气壮的向政府主张自己的居住权利,而不是畏畏缩缩,羞羞答答。正因为如此,才出现很多人乘虚而入。专廉租住房的空子。使得那些迫切应该获得廉租住房的家庭,没有放低可住,而没有资格的人,反而住进廉租房。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西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