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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论:业主退房难开发商退地易 应予严格规范
 
加入时间:2009-6-1 11:13:37  来源:   点击:

 

在媒体爆出栖霞建设(A股600533)“或将其位于无锡东北塘镇的项目用地退还给政府”之前几天,国务院27日发布的企业自有资金占有率新政刚刚给开发商的资金链大松绑,加上市场“小阳春”,行业流动性充裕的大环境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对于这一类逆势退地的企业而言,一个解释是自身的经营出了问题;另一个是,这家企业对后市——至少是该地块所在的市场不看好,所以退地成为商业理性必然的选择。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栖霞建设肯定是有问题的,就像过去一年多时间里出现多次的那些执意退地的企业一样:苏宁环球、国美、富力地产、嘉里建设(郭鹤年家族)等等。这些是企业层面的原因,而在制度层面我同样关心的是,为什么退房和退地同样是“退货”,某些开发商可以退,而买房人却退不掉呢?

  企业层面,这些企业在诸如资金链、决策机制和形势判断上是有问题的。苏宁环球去年8月份退掉上海“地王”,折射的是这家企业在决策和前瞻性上的严重误判,国美如此,郭鹤年家族旗下的嘉里建设亦如此(郭氏折戟唐山,是外资盲目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从而陷入被动的典型案例)。而栖霞建设和富力地产这样的企业,更合理的解释是企业的资金链出了问题(富力地产日前于广州变相退掉金沙洲限价房用地,拿回5.05亿元。而它日前斥资10亿拿地北京广渠路,也有评论认为是在给其手中的其他地块“托价”)。

  从目前来看,宏观经济的政策大环境改善是相当明显的,政府13年来首次把开发商的资本金率从35%调低到20%,银行给开发商的信贷门槛明显放低。可别小看了这小小的15%的差额资本金,基于杠杆原理,对于开发商可撬动的资金而言,可改善的程度甚至超过了50%:以前3500万可以做1个亿的工程,现在2000万可以做甚至1.5亿的项目!政府牺牲部分的经济安全边际,以换取房地产行业的复兴,加上在购买环节对于购房人减税、降低首付等等优惠政策,这个行业长期的流动性问题已经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

  市场层面的供求关系上,可预判的市场改善是必然的:静态看市场是供过于求,而动态市场则是供不应求。静态的市场,指的是过去几年间开发商囤积的土地以及可以转换成产品的量,这个数据换算成存量,业内普遍认为需要至少3年的时间可以消化;而动态的市场,则是当下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城市“好房子”的成交火爆一房难求。

  所以退地的企业,是问题很大的,而对于政府而言风险也很大:比如栖霞建设有土地储备310万平米,如果因为极端原因这些地都退给政府,那得是多大一笔包袱呢?全国的大地主们高价拿的地,破罐子都摔给政府,那这残局要多长时间才能收拾利落呢?

  另一方面,基于企业和经济层面的风险剖析,比及制度层面开发商和购房人地位的不公平而言,不算什么。

  2007年高位入市的购房人,2008年市场急转直下的时候爆出多起“退房”事件,被包括搜狐焦点在内的舆论狠批,理由是“违背商品交换起码的契约原则”。业主退房的公开理由纷纷是寻找开发商或者房子的问题,诸如质量、交房日期、虚假承诺等等,而实际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房价跌了。其实开发商退地多数和业主退房没啥区别,高价拿地,忽然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地价跌了,于是找碴儿退地。当年叱咤风云的苏宁环球以8万元的楼面地王价拿下黄浦区南京东路163地块,最后选择退还,理由是因为政府违约,修建10号线地铁从而使得土地无法按期交付。

  业主退房,要求是按照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扣去一定数额的罚金(比如说10%),但过去的一年中,你见过多少业主成功退房的呢?而开发商退地,可以修改土地用途,比如像富力一样把本来是两限房的土地修改成廉租房;也可以退款,扣10%的保证金就行,比如郭鹤年,缴纳了2100万元给唐山市消灾了事——反正开发商要退地,总是有办法,手里有钱“上面有人”;而购房人要退房,可不那么容易。

  所以对于业主基于房价下跌之后采取的退房行为,我们依然认为不符合商品交换起码的契约原则,但是开发商们基于地价下跌之后采用的退地策略,是不是更应该遵守起码的商业伦理准则呢?而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对开发商的拿地行为制定更严格的准出机制,提高开发商拿地成本,提高土地交易的边际风险,从而规范企业行为,也间接遏制“地王”现象的频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