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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中介倒房 20日起二手房交易必须网上备案
加入时间:2009-1-12 9:16:45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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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租售先上网“过筛”
20日起二手房交易须网上备案 “一房多卖”和“倒来倒去”等现象将被杜绝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自本月20日起,我市二手房交易(无论买卖还是租赁),必须经网上备案才能实现交易。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有关会议上透露,此项新政最大好处是能够提高二手房交易信息透明度,有效防止发生“一房多卖”和“虚假房源”等情况。
交易前先签经纪合同
市政府日前出台的《青岛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要求,1月20日起,市内四区实现二手房信息发布、交易、备案和登记联网操作。市内四区中介机构取得二手房交易网上服务资格的,其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均须上网操作,网上运行。
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王育生介绍,卖方委托中介机构出售或出租房屋时,应出示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查实后签订经纪合同,同时房屋信息将公开显示在网站上。经中介撮合,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后,再由中介机构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将合同文本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签完合同后30日内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卖方可上网挂房源
如果卖方自己选择买家,可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身份证明直接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双方自愿达成交易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为交易双方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相关服务。
此外,市民可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自主查询房源信息,市内四区所有上网交易的房源均可按照设定条件进行方便、快捷的查询。同时该系统还提供上市房屋权属状况查询功能,让市民放心交易。
“我们将对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网上操作资格。”王育生介绍,市内四区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应自即日起30天内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瞿塘峡路18号,联系电话:82662912)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取得网上操作资格。《办法》规定,目前仅市内四区适用此办法,崂山区、城阳区等三区五市参照执行。
可防“一房多卖”
王育生介绍,此次将二手房纳入网上备案系统,对中介来说,可防止卖方“一房多卖”,对买方来说,看到是货真价实和丰富多彩的房源,对卖方来说,也不用担心被中介“倒来倒去”。此举将有力地提高二手房交易信息透明度,规范我市二手房经纪和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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