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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中介动态 - 房产中介要明码标价 吃差价最高可被罚款3万

房产中介要明码标价 吃差价最高可被罚款3万
 
加入时间:2009-1-9 10:43:13  来源:   点击:

 

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卖房子,买家明明付了N万,卖家实际到手却少了好几万,中间的差价被房产中介公司硬生生“吃”掉了。苏州将出台相关政府规章——《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这类损害买卖双方利益的“吃差价”行为说“不”。

  目前,《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市法制办网站(http://www.szfzb.gov.cn/)

  中国苏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有什么看法,可将书面意见于本月25日前寄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传真:68615448,电子信箱:szfgc@163.com)。

  收中介费要明码标价

  现象

  去房产中介公司买卖房产,经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中介费很活络,有的收2%,有的收1%;有的双方都收,有的只收买房,弄得不好,买卖双方就挨“斩”。出租、求租房子时,也有类似的现象。

  对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提出,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不但应在其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收费等级证、执业人员明示牌等证照,还应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和投诉方法等,实行明码标价。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经委托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可以将受委托的经纪服务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经纪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服务费。

  吃差价最高可罚3万元

  现象

  周小姐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价是39.5万元。当时的合同是周小姐与房产中介签订的,周小姐提出异议,说应该签一个三方合同,但当时中介说,他们公司的规定就是这样的。在供小于求的年代,周

  小姐只好签下合同。半年后,房东因为没有把户口迁走,周小姐与房东一起协商解决此事,这时她才知道,房东买房的价格其实是37.8万元,也就是说,房产中介公司从中吃了1.7万元的差价!

  对策

  《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此提出,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不得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价格等信息,索取、收受经纪服务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利用工作之便直接或者协助他人炒卖房号、囤房惜售、赚取差价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与当事人串通,隐瞒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或协助、指使交易当事人隐瞒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对于违反规定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注销备案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存量房交易资金要监管

  现象

  王先生花48万余元买了一套房子,当他把钱打到房产中介公司帐户上后,卖房的李女士却拖了三四个月也没拿到卖房款。原来,这笔卖房款被中介公司挪用了。

  对策

  《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提高交易透明度,保障交易安全,苏州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存量房买卖应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买卖契约网上签约服务,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证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银行贷款手续。

  有关人士介绍,由于资金由政府机构监管,因此比较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