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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人物访谈 - 为啥不吊销毒奶企业营业执照?

为啥不吊销毒奶企业营业执照?
 
加入时间:2008-9-25 17:22:33  来源:黄明胜   点击:

 

         现在谈奶色变,以至于人们提到“二奶”,都先问问里面有没有“三聚氰胺”。准备包二奶的,望而却步;包了的,打算甩掉----坏事正变成好事。----开篇先开个玩笑。 


毒奶害死婴幼儿,给中国奶业声誉带来空前灾难,给中国大佬脸上抹了黑,给 Made in China 抹了黑,给中国人抹了黑。中国上、中、下,老、中、青,全让毒奶给得罪光了,这是天大的罪过,不严惩说不过去。依据法律,这样的企业应该灭掉。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三鹿等毒奶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必然的。但近几天来的新动向,社会上下尤其是政府根本就没这个意思。只想问一句:掺毒这样的违法行为,情节不可谓不严重,这些毒奶企业是否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人员及企业承担刑事责任之后,对它们的相关行政处罚就可以豁免呢?

中国不缺制奶企业,毒奶们被吊销执照,正好重新洗牌。

但我担心: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党疼国爱的联合治奶斗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后,随着对毒奶事件关注度的降低,那些毒奶企业将一如照旧,在当地重新焕发牛逼的光芒,只不过一时不敢再掺毒药罢了;而吊销它们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将无人再会提起。先把话撩这儿。

后记:截至目前为止,光北京就检测出“结石宝宝”1008例(2008年9月21日《新京报》A03版)。全国有多少?最好卫生部仿照奥运会比赛来个“奖牌榜”,让各省比赛一下,看谁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