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房地产消费市场亦或学术界出现了一个怪圈,即对开发商推出的任何政策,都持有一贯地批评和否定态度,一味地怀疑一切、批评一切、打倒一切,这种观念和思路有时难免矫枉过正,有因噎废食之嫌,即不客观也不明智。即便开发商有过恶习,市场也应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原因很简单,老百姓需要住房,开发商也不可能被取缔,这是事实,也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而对开发商释放出的诚意和让利于民的举措,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客观理性看待,并进行自己的分析判断,对一些有品牌、有实力、有良好信誉基础的企业,应该“择其善者而从之”,个人认为,无理由退房是开发商释放出的较大善意,也是一种双赢之举,在目前的房地产环境下,不啻为一剂“救市良方”。
客观分析,无理由退房对现今的房地产市场具有着四大利好:
第一:具有建设性和务实性。不是空炒概念,可操作性较强,特别是有合同规范、舆论监督和开发商自身品牌实力的背景下,这种置业风险几乎为零;
第二:具有双赢利好。“无理由退房”概念的提出,可谓两全其美,是一种双赢举措,即可使开发商赢得了市场和人心,又使购房者规避了市场风险,可进退自如,置业机遇随时掌控;
第三:有利于重构市场信心。房地产低迷的根本原因是,地产商在市场中出现了信任危机,因此,无理由退房是实现市场信心重建、开发商品牌重建,树立负责任地产形象的重大举措,应该给予正面支持。
第四:是房地产商实现自救的一剂良药。目前,开发商缺的不是政府救援,而是人心救市,即消费者的信心和信任是救援之本,一位哲人说过:“当你处于最危难的时候,惟有你的“敌人“才能够救你”因此,无理由退房应是开发商自救的一剂良方。
中国内战时期,国、共两党在深仇大恨中尚能实现两次合作,我相信,今天的楼市,实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和解、合作也应是一种必然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