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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购房者将同时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加入时间:2008-8-18 9:52:06 来源:甘肃日报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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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国土资源工作信息发布会上获悉,为保护房产所有者的权益,今年兰州市将启动城镇房屋用地分割登记发证。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房产所有者只有同时持有《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充分受到保护。
为尽快启动城镇房屋用地分割登记发证的实施,今年兰州市国土局将先选择分割条件成熟的、符合全部要求的房屋作为试点,年内拟完成20%的分割登记任务。本次发证的范围包括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职工集资房、房改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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