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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评估 - 对拆迁评估结果有争议 应当如何处理

对拆迁评估结果有争议 应当如何处理
 
加入时间:2008-6-6 11:23:03  来源:    点击:

 

  问:我们对拆迁评估结果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本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拆迁当事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15日内,未申请鉴定的,以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申请鉴定的,以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作为裁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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