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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楼盘点评 - 南京今起试点住房困难家庭认定

南京今起试点住房困难家庭认定
 
加入时间:2008-6-2 9:24:17  来源:《江南时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黄蕾 通讯员 张新民 古丽梅 练红宁) 南京建邺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下周就可以到所在街道申请认定了。今天,南京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将在建邺区南苑街道举行启动仪式,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认定试点工作。
  条件:常住5年,不足15平米,月收750元以下

  南京市政府去年底出台《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办法确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认定的范围包括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等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材料: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婚姻证明

  南京市民政局鲍意华副局长介绍,办理此项申请认定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有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婚姻证明等。

  时间:建邺6月1日至5日到街道申请

  根据相关方案,建邺区作为试点城区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6月5日,其他地区也在积极准备,一旦定下之后将会及时通知。申请程序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家庭准备好证明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填写《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和《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申请审批表》。其后街道将会同社区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多种方式调查初审,并在户籍地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民政部门。

  方式:“四旧两新”让符合条件的家庭结合实际选择

  获得登记的家庭,向区房保办提出保障方式之一,并建立保障家庭分户档案。其中申请租赁补贴的,予以批准,并报市房保办备案,而申请实物配租等其他保障方式的,区房保办签署初审意见,报市房保办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据了解,南京近几年将投入10多亿元、分6种保障方式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6种保障方式分别为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出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以及发放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方式。其中前四种为原有的住房保障方式,后两种为结合南京实际情况新增的两种保障方式。其中实物配租的条件最为苛刻,要求同时满足低保、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一级残疾人等条件。

  范围:至少数十万人受益,还将有序扩展

  南京市民政局局长陈学荣说,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为3.97万户7.59万人,而低收入人群占到20%至25%,保障范围扩大1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