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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米最低售价2431元 广州发售2145套经济适用房
加入时间:2008-11-26 11:39:55 来源:新华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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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1月25日专电(记者 陈先锋)为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广州市25日推出2145套经济适用房,公开向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请家庭销售,其中最低售价为每平方米2431元。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介绍说,销售对象是经过审核后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并在12月7日前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请家庭。据悉,截至11月23日,广州市受理了9251份申请并向2954户家庭发放了《准购证明》。
黄信敬还表示,从今日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在各房源点设现场销售点,持有准购证明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到各房源点现场看房,并在各房源点现场登记购房意向。然后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确定选房顺序,并发放配售通知。
据悉,本次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分布在金沙洲、大塘聚德花苑、同德泽德花园、育龙居、云泉居和丽康居6个房源点,其中前三个是2006年开工建设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而后三个则是广州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存量房源。
其中,最高房价为金沙洲新社区11层至18层售价为每平方米4445元,最低房价为育龙居每平方米2431元。
对此,黄信敬解释说:“育龙居等房源是上世纪90年代末建设的存量公房,早期建设的房屋成本较低,而金沙洲新社区等小高层则在2006年以来新开工建设,建设成本比较高,因此新建房屋与存量房销售价格有差异。”
据了解,凡是符合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据统计,目前,广州约有32661户家庭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
另据了解,广州市规定经济适用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而且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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