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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资讯 - 一份奇怪的“送钱”协议

一份奇怪的“送钱”协议
 
加入时间:2007-9-14 8:47:29  来源:    点击:

 

  据新华社电做几个楼盘催生一个亿万富翁,房地产暴利成聚宝盆。那么,一些开发商到底是怎样“巧取”土地、攫取利益的?发生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乌兰察布盟)的咄咄怪事,揭开了其中的谜局。

    这个被称为招商引资的“香港商贸城”项目,占地约10万平方米。当地林业部门将这片国有苗圃林地,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包括各种费用)出让给开发商,出让期为50年。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还签订了一份离谱的开发协议:免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7项税和人防费、水电增容费等9项费用。

    乌兰察布市是个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兴起了新区建设热潮。 2003年,香港威豪贸易公司董事长王某提出申请,拟在新区投资兴建“香港商贸城”。

    有了集休闲、购物、文化娱乐为一体的“香港商贸城”的幌子,威豪公司很快与原乌兰察布盟林业局签订协议,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包括各种费用)占用苗圃林地近10万平方米。而同期商业住宅楼的土地征用费为每平方米100元,仅此一项政府就流失了约 800万元。

    国家对土地使用和项目开发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然而,在建设“香港商贸城”项目的过程中,林业局、规划局、发改委、集宁区政府、区国土局等多个部门竟“集体违规”,为开发商的项目打造“绿色通道”。

     2005年12月,原集宁市规划局给威豪公司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土地用途明确规定为“商贸用地,不得改变用途或转让”。但威豪公司在给市发改委的立项报告上却动了手脚:把市政府的引资项目———“香港商贸城”,变成了“房地产开发综合商贸城20万平方米,住宅楼13万平方米。”

    威豪公司又从集宁区房产局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注明了一期建筑面积 3.3万平方米 180套住房。之后开发商便按当年市场价向社会预售住房,每平方米 1200元至 1400元。

    乌兰察布市监察局局长苍导元说:“看明白没有?开发商一步步打‘擦边球'',从商贸逐步把用地性质改变为综合,最后过渡为住宅楼。‘巧取''了国家的土地和政策,再通过预售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

    当地干部群众反映,一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无视国家法规和政策,乱用权力,甚至强迫管理部门乱批项目,为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开方便之门,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最近,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原局长达格登,集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钱玉秉,集宁区国土资源局原党支部书记杨品山、监察队队长杨礼等,因在行政权力使用上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被市纪委、监察局免职或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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