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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享受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从8平米以下扩大为10平米以下。(资料图片)
| 从12月1日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根据国家出台的新办法,尽快对兰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我市将连续5年在近郊四区和三县一区各建200套廉租房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大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调查,我市目前共有双困户(享受低保、且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及无房户)3900户,其中近郊四区1430户。今年6—7月,我市已向近郊四区的1430户发放了去年11月至今年底的廉租房补贴,每月270元,共3780元。三县一区的双困户廉租住房补贴也将在12月份发放到位。
在廉租住房的建设中,我市已列出具体计划:今年开建200套廉租房;明年开始连续5年,在近郊四区和三县一区各建设200套廉租房。
保障范围扩大至人均住房10平米以下低收入人群
《办法》明确,对承租直管公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对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予以适当减免。
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在此之前,我市已出台相关规定,最低收入家庭租住直管公房的,可享受租金减免。我市通过实物配租、发放廉租房补贴、直管公房租金减免3种办法,最大限度地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目标由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扩大到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人群。
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已进入统计、核查阶段,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调查,建立档案,有利于编制解决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制订保障标准。国家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市将根据新办法,重新修改完善兰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