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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一周年 房价飙升地方政府成疑似“推手”
 
加入时间:2006-5-21 0:55:03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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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一周年之际,不少地方的房价仍然持续上涨,严重脱离广大百姓的支付实力。有专家指出,房价飙升的背后,是地方政府职责的缺位。有的地方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无所作为,放任自流,监管不力,甚至还利用政策托市,与开发商合谋推动房价上涨。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5.5%,其中,大连、呼和浩特、深圳涨幅超过10%。

  剖析房地产市场价格高涨的原因,不难看出,地方政府财税收入与房地产价格存在着“互利关系”,即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可以直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进而改善部门福利。正是有这种内在的利益关系,使不少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需要,不仅不希望房价降下来,而且还产生托市的冲动,成为房价上涨的“推手”。

  不少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方面显得“江郎才尽”,但在政策托市方面却富有“成效”,并且手法不断创新。

  托市手法之一就是抬高土地出让价格。按照我国目前的土地批租政策,地方政府一般可以拿到50年乃至70年的租金,这应该说已是一笔很可观的财政收入了。可是,有些地方政府并不满足。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他们不惜抬高土地出让价格,甚至请房地产公司当“托”,与外地投标企业竞价,从而抬高地价。有的还借机收取大量名目繁多的各种“附加费”,从中获利。

  手法之二就是大兴土木。一些地方政府为建设“国际性大都市”,建设大广场、宽马路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兴旧城改造和城市拆迁。有的房屋才建成10多年或只有几年也要拆迁,大量的被拆迁户对房地产市场有刚性需求,直接刺激房价上涨。

  一些地方政府在托市手法上推陈出新,以“鼓励普通市民住户消费”的名义,出台了购房入户口的政策,这一政策在为房地产市场提供重大“利好”消息的同时,也意味着曾被视为本地房价飙升“罪魁祸首”的外来购房者,将再次登台成为“托”热本地楼市的“宠儿”,并受到了政府的欢迎。

  地方政府热衷托市,必然会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甚至一点道义劝告的职责都没有发挥。

  炒房团是房价快速上涨和波动的主要诱因。炒房团和庄家坐庄的原理是一样的:通过炒作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的标志性产品,以及在房源供给上和开发商达成某种默契,从而影响消费者的价格预期,刺激场外资金跟进,从而迅速拉动房价上涨。但遗憾的是,地方政府对房地产销售市场的监管存在很多漏洞,变相地给游资的转线提供了机会,还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组团到外地推销房屋,或者吸引外地的“炒房团”前来炒房,把“走出去、引进来”用到了房地产的推销和炒作上。这一系列的举措,使得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就长期呈现一种只涨不跌的走势。

  如果将利益因素归结为地方政府推动房价上涨的内在动力,那么,问责制度的空置则是一个外在动力。国务院下发的“国八条”,把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提出建立政府负责制,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但是,“国八条”出台一年有余,在此期间,一些城市的房价甚至比过去上涨得更为迅猛,但迄今为止鲜有地方政府官员由于遏制房价不力遭到问责。

  所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必须使各级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房价的疯涨不仅威胁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威胁到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房价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但不可以不作为,更不可以为了局部或眼前利益实施逆向调节。

  同时,要将房价上涨幅度与本地GDP涨幅进行比较,对于那些房价上涨远远高于本地经济增长的城市,应采取切实措施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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