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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6-4-14 16:42:23  来源:    点击:

 

关于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的通知
2006-4-13

甘建注执[2006]2号
关于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职改办),房地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5〕790号)及省人事厅职改办《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甘职改办函[2006]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0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初始注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合格人员:
1、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见甘职改办函[2006]4号《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附件一)。
2、合格证办理,请登陆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gsjs.com.cn/),按照《关于统一领取建设口各类国家注册考试通过人员资格证的通知》的要求于2006年4月21日前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二、执业资格注册:
(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按照建设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的规定,凡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内执业,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人员均可注册。
申报材料:
1、房地产估价师本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由建设部制订的《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
2、申报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聘期不得少于三年,应加盖公证机构及聘用单位公章,且有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申报人本人签字);
3、申报人所在的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
5、申请人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6、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一式两份,由聘用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存档证明应有本人姓名、单位名称及立户号、存档期限且存档期限从申请换证之日起计算应为一年以上,按要求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
7、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为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对凭证的具体形式不作要求,但应包含单位名称、姓名及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的印章);
8、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由申请人贴在注册申请表指定位置,另外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后单独上交);
9、申请人如果是在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两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10、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原单位同意其在新聘用单位注册的证明;
11、《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二)。
申请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换证人员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所有申请材料;申请兼职房地产估价师换证的人员只须提供以上第1至第5及第8至第11规定的申报材料。
(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和《建设部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43号)的有关规定,凡经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具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内执业,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人员均可注册。
    申报材料:
    1、房地产经纪人本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由建设部制订的《2006年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合同期不少于三年的《注册工程师聘任合同》一式两份(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
3、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
4、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填写在申请表上;
5、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
6、申请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上交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7、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原单位同意其在新聘用单位注册的证明;
8、《2006年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三)
(三)其他资料及申报时间要求
1、各单位申报材料要打印,且申报软盘一份,汇总表格软盘数据库用Microsoft excel生成,内容为:序号、姓名、国籍、所在市、性别、民族、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E-mail、从事房地产估价或经纪工作累计年限、其他执业资格、在申请执业单位担任的职务、取得执业资格年份、考试用档案号、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申请注册类型、现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申请执业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备案日期、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执业单位法人代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2、聘用单位对申报注册有关材料审核同意,于2006年4月24日至28日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过期不予受理。
(四)注册费240元。
(五)注意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注册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转发并通知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我省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对通过不同单位重复申报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注册资格。
3、同时具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资格的人员,所获资格只能注册在同一单位。
4、申请人及聘用单位提交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注册资格,停办该单位注册手续。
5、今后对这方面的工作及有关问题,请各单位及时浏览相关媒体及以下网站:
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gsjs.com.cn
6、注册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地  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十三楼
电  话:(0931)8470716
联系人:吴宝龙       梁  梁
附件: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注册  通知                            
  甘肃省建设厅      校对:吴宝龙       2006年4月12日印制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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