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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资讯 - 物业税开征 将重新核定“老房子”计税价值

物业税开征 将重新核定“老房子”计税价值
 
加入时间:2006-3-24 18:06:41  来源:    点击:

 

     市地税局昨天表示,全市所有无原值房产都将在4月中旬前被重新核定计税价值,这将为今后房地产税改革进行有益的探索实践。这是本市税务部门数年来第一次明确表态正在为物业税开征作准备。  

本市曾建议为遏炒房择机开征房地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日前曾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创造征管条件。而税务权威人士透露,北京正是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之一,相关测算工作已经开始。  

  另据税务部门透露,作为试点的本市在近期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择机开征房地产税。报告称,为从根本上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建议在房地产保有环节适时开征房地产税,合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并相应减少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有关税费负担,切实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重核计税价值解决挡住开征的“老房子”  

  市地税局公布了新修订的《无原值房产计税价值核定办法》,将原核定办法中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级别确定应税无原值房产的土地等级的办法,改变为根据房产用途和所处位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中的“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四类十级)”,确定房产所在位置对应的土地级别。新办法还强调,对于规模较大、综合多种用途的特殊房产,或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单独核定的房产,税务机关将进行房产计税价值的单独核定。“无房产原值的房子北京并不很多,而且大多都是老房子。”税务部门有关人士透露。  

  没有房产原值的老房子在评估价格时要比新房难得多。“北京开始对老房子评估计税价值,说明物业税开征的步伐加快了。”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物业税开征有许多前提条件,但是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是物业税开征的核心前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产的价格会增长得越来越高,如果在使用环节开征物业税,就必须首先掌握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物业税的计税价值。  

区县税务局为查房源“画”出房产电子地图  

  据了解,为了详细掌握房地产税源信息,本市已经有区县地税局为此“画”出了一目了然的电子地图。海淀地税局通过缴纳契税的环节,向房地产交易的买卖双方同时展开信息采集,掌握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的名称、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坐落的地址、项目的名称等税源信息,同时确定房屋、土地权属。截至目前,海淀地税局通过这种方法已经掌握了270个在海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情况,以及635家企业的购房情况,涉及房产原值41亿元。 
    编辑: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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