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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资讯 - 不能悄悄关门 房屋中介“关门”须网上公示

不能悄悄关门 房屋中介“关门”须网上公示
 
加入时间:2006-3-17 10:00:46  来源:    点击:

 

      昨天,北京市建委直属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站公示了北京百事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嘉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两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通告。  
  根据市建委《关于加强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房地产经纪机构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并已终止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所涉及全部合同,要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http://www.bjfd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委主管部门通知指定银行返还保证金。 
   编辑: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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