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资讯 | 兰州楼市 | 新盘信息 | 楼盘点评 | 购房资讯 | 置业指南 | 业界热点 | 爱家论坛 | 爱家博客 | 企业邮箱
租房 | 二手房 | 商用房 | 地铺街 | 经纪人 | 中介动态 | 房产评估 | 金融服务 | 装修家居 | 招聘培训 | 中介入口
 

图片资讯

推荐资讯

资讯中心 - 房产资讯 - 兰州市首开强制拆迁听证会

兰州市首开强制拆迁听证会
 
加入时间:2006-3-8 19:06:50  来源:    点击:

 

我市首开强制拆迁听证会
 

作者:晚报记者袁文波 稿件来源:兰州晚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省文化厅15楼会议室内,市政府法制办受市政府委托,就市拆迁办申请对火车站东路两户居民进行强制搬迁一事,召开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这次听证会是自国家确立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制度和《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听证规则》出台以来,我市召开的首次听证会。

  申请人(兰州市拆迁办):拆迁完全依法进行

  被申请人刘某、翟某所住的原兰州量具刃具厂家属区,被作为兰州客运中心建设用地,经市拆迁办批准,对该厂家属区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法进行拆迁。到目前为止,已有98%的住户搬到新居。

  被申请人:未满足条件拒绝搬迁

  刘某未搬迁的原因则是因为,量具刃具厂没有兑现曾奖励的一套住房,其晋升的一级工资和其丈夫两年半的工资被量具刃具厂扣发,刘某则要求一并予以补偿。翟某则因为自己已离婚,但仍与前妻居住同一套住房,以及儿子先天性心脏病为由,要求分两套住房。在要求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前,二人拒绝搬迁。

  听证代表:类似问题应由相关企业解决

  市人大城建委主任梁维德认为,刘某和翟某的问题较特殊,应由相关企业协调解决,通过拆迁解决这些问题不合适。

    市人大信访室梁家顺认为,对一些特殊问题,拆迁人要做好宣传、摸底工作,被拆迁人也要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听证会:不属于拆迁范围的理由不成立

  听证会认为,此次拆迁不存在补偿不公问题。被申请人提出的问题,符合相关政策的均已解决,其他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作为拒不搬迁的理由。此次拆迁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符合实行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

延伸阅读

关于(lzhouse.net) - 网站导航 - 联系方法 - 版权释疑
© 2003-2006 兰州房地产网 技术支持:甘肃百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0931)8462822 Email:postmaster@lzhouse.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6002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