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地税部门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务机关确定房屋出租价格的“最低计税标准”,对纳税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租金收入的,按照“最低计税标准”征税。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地税部门正在进一步调研出租房计税标准问题。
目前很多房主了解到了这个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务机关确定房屋出租价格的“最低计税标准”通知。很多房主、租户都存在几点疑问,
房主孙先生说:“首先是征收时间的确定,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其次,一旦实施时间确定下来后,对于以前出租的房屋需要不需要补交;第三,征收方式的细节如何确定。比如我的房子租给他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客户没有租满合同的日期,税费怎么交?”而租户唐小姐觉得,如果税费征收房租的价格肯定会明显上涨,羊毛肯定出在羊身上,同时也担心市场租赁房源量会因此减少,以后再找房子会不会很困难。
“信一天”市场人士认为:如果具体征收时间明确后,此举将在租赁市场掀起“波澜”。同时,该《通知》对于租赁市场的价格和房源放量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很多房主会把征收税费加到房款当中,租赁价格将会明显上涨,同时将有更多的房主重新考虑是否将自己的房产用于出租。
通过了解,在2004年国家就明确规定了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将按照实际收入5%的综合税率缴纳税金;个人转租或再转租采用2.5%的税率计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征收。
此次税务总局再次明确,对纳税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租金收入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为了合理确定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收入,地税部门可以参考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资料,分区域确定房屋出租的计税租金标准并适时予以调整。对房屋出租人不申报租金收入或申报的租 金收入低于计税租金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由地税部门按计税租金标准计算征税。
由于以前没有采取对税费征收的具体实施,有不少人为了少交税而常常采取瞒报、虚报价格的方式。而此次租赁市场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明确设定了交易的最低价格“底线”,防止交易采取明低暗高的价格逃税。“信一天”市场人士认为:该政策出台后,此前一直存在的为避免交纳相关税费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的情况有望得到遏制,会对租赁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最低计税标准”有利于市场透明交易,能够更好地规范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黛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