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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资讯 - 朱列玉:公开房屋成本 实行政府限价

朱列玉:公开房屋成本 实行政府限价
 
加入时间:2006-2-26 0:00:14  来源:    点击:

 


  一个三口之家要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全家即使不吃不喝也要14年才能买上,这还不包括房子的装修、税费等!”近年广州房价一路飙升,让普通老百姓无法承受。为此,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通过开发商公开房屋成本价、有关政府部门出台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的方式来控制地产行业的暴利行为。 

  消费者购房时享有知情权

  朱列玉代表经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各地房价持续升高,去年下半年以来涨幅更快,仅仅半年时间,广州房价就上升了三成以上。在一些地区,房价上涨的幅度更是以每平方米千元计算。市民花了多年的积蓄买了房,但不知道房屋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朱列玉认为这种现象很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房屋是目前占市民消费支出非常大的商品,消费者更应该有权知道其成本。 

  开发商向政府申报成本价 

  朱列玉认为,房屋的成本首先应让政府部门知道:政府应制定条例,要求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向房管局申报房屋成本价,成本价通过行政单位审核审批后才能发放预售许可证,如果成本价不能通过行政单位审核,那么行政单位不应发放预售许可证,房屋不得交易。而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房屋交易中心应将房管局审批的成本价对外公布,任何人都通过房屋交易中心或政府官方网站查询该房屋的成本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

  朱列玉还认为,房屋管理部门与物价部门应就不同地段的房屋价格和装修价格,根据不同的标准,制定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供市民买房时作参考。如果房屋售价超过了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怎么办?朱列玉认为政府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调价,市民也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举报要求开发商调价。如果开发商不以指导价或最高限价为标准进行调价,政府应限制开发商售楼,收回售楼许可证,已经售出且市民要求退房的,开发商应退回购房款。 

(新快报记者吴璇 廖颖谊 余亚莲 陈晶晶 实习生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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