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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加入时间:2006-2-22 20:28:16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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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今天表示,税务总局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创造征管的条件。 王力表示,目前我国对于不动产征税的现状是,对外资单位、外籍个人和内资单位、中国公民分别只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且征收的范围目前也仅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目前对外资单位和外资个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和对于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征收的房产税,是按照房产的原值扣除一定比例之后的余值或者是租金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的面积和适用的税额来征收。此外,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还征收一些其他的税费。这样就存在内外税制不统一,房和地分设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税基还比较窄,对房地产征收的其他费用比较多等问题。 王力指出,开征物业税一是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二是有利于解决房和地分别征税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正在研究按照国际惯例,按评估值来征税。按照这种方法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也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四是有利于正确处理税和费的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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