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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 房产资讯 - 解决住房矛盾 限价商品房便宜了谁亏待了谁?

解决住房矛盾 限价商品房便宜了谁亏待了谁?
 
加入时间:2006-2-16 11:41:39  来源:    点击:

 

有报道说,北京市建委正在考虑向市场供应“限价商品房”,如果一切顺利,这项政策在2006年上半年有望实现,北京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施行此类政策的特大型城市。其实,北京这一举动并不是领风气之先的。早在 2005年5月,青岛市政府就推出3个“限价商品房”楼盘,分别限价5800元/平方米、3900元/平方米和3800元/平方米。同期有报道说,大连市计划提供70万平方米中低价位住宅,其中计划启动的限价商品房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不过,尽管限价商品房在一些新兴中小城市率先出现,但是这一次作为首都的北京也将限价商品房列入议事日程却有着特别的意义。  


  “限价商品房”的出台,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举措之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政府最有发言权。政府的宏观调控有两个目的:稳定房地产市场和实现居者有其屋。没有稳定的市场,房地产交易的各方就不能按照市场规律有效的展开买卖互动,在彼此的观望与博弈中难免会造成市场资源的浪费,降低市场效率;相反,如果大部分消费者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时间长了大家便会产生房产奇缺的幻觉,于是房地产开发商借此东风哄抬房价,为本来就不平稳的房地产市场火上浇油。因此,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但是,过去一年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并没有完全收到预期的效果。  


  当前正是宏观调控的攻坚阶段,由于我们稳定市场的动作先行一步,所以市场泡沫被挤压得差不多了;但是由于房地产供求结构仍然失衡,居者有其屋还没有变成现实,因而人们直觉中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太大的波动(上海除外)——市场的旺盛需求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在巨大商机的刺激下,极有可能使泡沫重新吹起来,最终导致宏观调控功亏一篑。  


  “限价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相配合,是政府平衡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的方式。开发商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市场决定一切”。不错,这是市场经济的硬道理,只要市场有需求,开发商害怕什么?但是,如果政府改变了房地产市场的畸形供求结构,建立起“少数富人和少数高档房”、“多数普通人和多数普通房”的两个对应系统,使普通消费者有了选择的余地,开发商恐怕就不会如此自信了。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认为,政府不应该只是简单的平抑房价;而是应该允许高价房存在的同时,尽可能的利用政府资源进行疏导,通过补贴等方式建设更多的平价住宅。如果房地产市场没有提供足够的平价住房,那么大多数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没房住,要么穷毕生之精力买不得不买的高价房子。于是,开发商愈加热衷盖高档房子,而房价则在这种盲目且无奈的追捧中一涨再涨。这样一来,恶性循环无有穷尽,市场永远都有泡沫,房子永远都很“少”。试问,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何时才能实现?  


  不过,限价商品房的推出也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种商品房的质量能否得到保障?说白了,限价商品房,可谓亏了政府,亏了开发商,便宜了消费者。限价商品房背后会不会出现陷阱呢?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又会不会像对经济适用房一样对限价商品房发起新一轮讨论呢?  


  北京是祖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它的每一个举动都会成为地方学习参照的标准和榜样;而正是北京,它的住房矛盾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却非常突出。如何解决好首都的住房问题,不仅关系到北京社会状况的稳定和谐,而且会对全国性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产生极大的垂范作用。此时此刻,“限价商品房”的推出能否实现它应有的意义和价值,是对北京政府的巨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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