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规划设计类
房屋外墙、柱、边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按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包括:
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二、住宅使用面积
是每套住宅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即地毯面积)。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阳台。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
三、住宅居住面积
是指住宅分户门内的卧室和起居室等的净面积的总和。
四、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
它指的是商品房套内各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指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面积,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指套内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封闭式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五、阳台建筑面积
指套内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封闭式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六、公摊面积
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与本幢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本幢楼房的住户。可分摊的公共部分为本幢楼的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理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有: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多层住宅需要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七、计租面积
作为计算房租的面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作出统一规定,住宅用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包括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过道,楼梯,阳台(闭合式按一半计算),壁橱等。非住宅用房按建筑面积计算。
八、建设用地面积:
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九、建筑基底面积:指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
十、商品房的使用率:是指房屋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
十一、房屋实用率:是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大于使用率。
十二、建筑覆盖率:指建筑基底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十三、居住区规划
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计划任务和城市现状条件,进行城市中生活居住用地综合性设计工作。它涉及使用、卫生、经济、安全、施工、美观等几方面的要求。综合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为居民创造一个适用、经济、美观的生活居住用地条件。居住区规划主要包括的内容有:(1)选择和确定居住区位置、用地范围;(2)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3)按照确定的居住水平标准,选择住宅类型、层数、组合体户室比及长度;(4)确定公共建筑项目、规模、数量、用地面积和位置;(5)确定各级道路系统、走向和宽度;(6)对绿地、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统一布置;(7)拟定各项经济指标;(8)拟定详细的工程规划方案。居住区规划应符合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施工要求和美观要求等。
十四、综合开发率
一个地区在一年内,开发建房竣工量 与建房竣工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为:综合开发率=开发建房竣工量/城(郊)区建房竣工总量*100%
十五、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 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十六、枫叶型塔楼
特点:是塔楼为争取阳光采取的另一种设计形式。
优点:楼体造型别致,南侧的弧形玻璃幕墙令外立面漂亮,增加物业品质。
缺点:
1.为多出房,每层设计了10户,楼体纵深稍长,并造成异型房间;
2.为增加采光拉长了最南向户型,室内从户门到厅交通距离嫌长,需通过装修设计予以调整改善。
十七、异型塔楼之一 - 倒L型塔楼
特点:因受地块影响,这个塔楼设计成了倒L型,以便在空当处设计出一块绿地。
优点:
1.此异型塔楼每层设计了4户,居住品质较高;
2.三个户型都被巧妙安排在了南侧,可有南向采光,通风条件也不错。
缺点:
1.因为是异型,不得不增加了一些公共的走廊面积;
2.若西北角的户型能安排在东侧,则均好性更强。
十八、异型塔楼之二 - 倒品字型塔楼
特点:受地块影响,此塔楼被设计成了倒品字型。
优点:和板式塔楼相同,楼中4个户型均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
缺点:
1.外墙面过大,在北京气候条件下保温隔热的能耗较大;
2.楼体中间的结构薄弱,并正处于疏散口位置,对抗震不利;
3.公共过道较长,增加了分摊。
十九、塔连板式塔楼
特点:为在有限的土地上多出面积,开发商有时将塔楼、板楼连接起来,做成这种塔连板式的“混血”楼体。
优点:好歹也算1梯4户,户型方正,都有南向采光,通风也尚可。
缺点:
1.北向的两户型若设在普通塔楼中,还能有东向、西向的景观和采光,在此塔楼中只能被墙隔断了;
2.候梯厅之外,还有不少奇怪的公共空间,加大了公摊;
3.若此种楼不能做成正南正北,则弊病更大。
二十、日照间距
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间隔距离。先解释两个名词—— 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建筑的长高比:指遮挡阳光的建筑的正面长度为该建筑高度的倍数。间距按照下列条例执行:
1.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该按照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与间距之和计算,并按照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表1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2.相邻塔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者大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的系数不得下于1.2。
关于公共建筑的间距
塔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阳光时,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小于上述(1、2)的规定。
如果塔式建筑遮挡的是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时,建筑间距系数按照上述(1、2)的规定执行。但下列情况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1.二层或二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2.商业、服务业、影剧院、公用设施等建筑;
3.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当单栋塔楼居住建筑在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系数不得小于1.0。多栋塔楼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
二十一、建筑高度
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顶部的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烟囱、避雷针、旗杆、风向器、天线等在屋顶上的突出构筑物不计入建设高度。楼梯间、电梯塔、装饰塔、眺望塔、屋顶窗、水箱等建筑物之屋顶上突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合计小于屋顶面积的20%,且高度不超过四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建筑为坡度大于30度的坡屋顶建筑时,按坡顶高度一半处到室外地平面计算建筑高度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烟囱等构筑物)、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按檐口至地面高度计算建筑高度。
二十二、建筑间距:指建筑平面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
二十三、建筑密度 是指小区内建筑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密度越低,小区绿地面积和活动场地越大。 高容积率势必配合低密度出现,同等情况下应选择密度低的小区。
二十四、出房率
是指住宅净使用面积占销售面积的百分比。由于住宅销售面积的计算是以楼为单位的,所以相同的房型在不同的楼号内,虽然使用面积相同,但销售面积会有不同.
二十五、容积率
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一般来说,常见的以6层砖混住宅为主的小区,应尽可能选择容积率较小的。
二十六、绿化率
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二十七、隔热层:指建筑物中为减少或避免外界阳光直射或辐射影响室温所采取的设施。通常有如下隔热措施:(1)住宅建筑的东西向窗户(尤其是西窗),宣有适当遮阳措施;
(2)减少东西向墙,即采取南北向长、东西向短的建筑单元,要减少阳光对墙体的辐射影响;
(3)采用热工件性能好的材料做成隔热外墙和屋顶,提高墙体和屋顶的隔热性能;
(4)对外墙与屋顶的外表层,用白色或浅色的光滑材料,或刷白灰水均能增强对阳光辐射热的反射,以达到隔热目的。 二十七、勒脚:指室外地面(或散水)以上的一小段房屋外墙。由于这个部位的墙体经常遭受雨雪的浸溅和地下水沿基础上升而使墙面潮湿,冻融破坏,因此要求使用耐水性较好的材料砌筑,或用水泥砂浆抹面来保护。
二十八、走道:亦称通道,指联系房间、门厅和疏散人流的通道。从房间的联系考虑,走道的宽度应满足人的通行和搬运家具的需要。其参考宽度如下:住宅,100一120厘米;教学楼,180(一例有教室)一240厘米(两侧有教室);医院,240—300厘米;剧场,≥300厘米。从防火和安全疏散角度考虑,走道不宜过长,从房间到楼梯间或外间的最大距离,学校、医院一般为35米,其他民用建筑为40米,托儿所、幼儿园为25米。走道通常不计算使用面积,有顶盖的外走道则应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九、平台:楼房建筑体中没有上盖并高于层外地面之平面结构为平台。平台可供柱户纳凉、修憩、凉衣物等活动之用。平台可以在楼层顶部,也可以在腰部或底部。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十、现房
现房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可以交付使用,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开发商完成房屋全部建筑工程、配套工程,使房屋具备正常使用功能,还要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划竣工验收、环卫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才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初始登记。购买现房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可以立即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证。 三十一、期房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房屋的全面建成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内外装修工程结束,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七通一平”,即上水通、下水通、排污通、配电通、气通 (煤气、天然气或液化气)、电话通、道路通、场地平整。发展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人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
三十二、住宅的进深
住宅的长度和进深,在建筑学中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内从前墙的定位轴线到后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长度。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I100-87)规定,住宅的进深采用下列常用参数:3.0 米、3.3米、3.6米、3.9米、4.2米、4.5米、4.8米、5.1米、5.4米、5.7米、6.0米。
为了保证住宅具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从理论上进,住宅的进深不宜过大。在住宅的高度(层高)和宽度(开间)确定的前提下,住宅进深过大,就使住房成狭长型、距离门窗较远的室内空间自然光线不足;如果人为地将狭长空间分隔,则分隔出的一部分房间就成为无天然光的黑房间。黑房间当然不适于人们居住,补数的措施之一是将黑房间用于次要的生活功能和设施安置,如储藏室、走道等,用人工照明来弥补天然光的不足。另一措施是在住宅内部建造内天井,将光线不足的房间布置于内天井四周,通过天井来解决采光、通风不足的问题。但内天井住宅也存在厨房串味、传声、干扰大、低层采光不足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而同样面积的土地,设计大进深的住宅比设计小进深的住宅可造出更大使用面积的房子。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我们不得不选择大进深住宅来满足不断对住宅数量的需求。这实际上是一个住宅面积数量与住宅使用质量的矛盾。在今后一个很长时期,建设大进深住宅仍有必要,并有很大需求市场。至于进深过大出现的采光、通风不足等系列问题,则可通过优化住宅设计和采用相关的技术手册及设备加以解决。 三十三、住宅的开间
在住宅设计中,住宅的宽度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的定位轴线到另一面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住宅的开间在住宅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规定: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 4.2米。
我国目前大量建造的砖混住宅,住宅开间一般不超过3.3米。规定较小的开间尺度,可有效缩短楼板的空间跨度,增强住宅结构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为了保证建成的住宅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住宅的进深在设计上有一定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量城镇住宅房间的进深一般都限定在5米左右,不能任意扩大。在住宅的高度(层高)和宽度(开间)确定的肖前指提下,设计的住宅进深过大,就使住房成狭长型,距离门窗较远的室内空间自然光线不足。进深大的住宅可以有效地节约用地。
虽然小开间住宅存在着诸多优点,但也存在着许多弊病。因为开间小,在住宅建筑面积中,承重墙、柱的结构面积相对较大,增加了有效使用面积;同时由于开间小,房间分割过小,不适应家庭居住行为变化的要求,而且住房很难自行改造。
为改变传统的小开间住宅设计格局,从80年代末期,国家开始了大开间住宅设计的技术攻关,并确定要大力推行开间在5米以上,进深在7米以上大开间的住宅建筑体系。这种住宅可为住户提供一个40~50平方米甚至更大的居住空间,与同样建筑面积的小开间住宅相比,承重墙减少一半,使用面积增加2%,具有构造配件规格小,便于工业化生产,便于住宅灵活隔断、装修改造的特点。例如,购房者可将住宅分割成较大的两室一厅,也可根据需要分割成三室一厅。这种可自由分割的大开间住宅在国外又叫做"演进式住宅"、"空壳式住宅"。在我国由于技术、造价、建材质量等原因,大开间住宅尚处在大力推广之中,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三十四、方形塔楼:特点:一层8~12户,是塔楼初期最传统的形式。
优点:因户数多,每家分摊的公用面积适当减少。
缺点:
1.楼体方正,只有4户能得到正南光线,户型均好性不够;
2.此种塔楼一般每层设2部电梯,日常开一部(此楼每层4部电梯,已算升级),因户数多导致居住环境差,使其有“空中大杂院”之称,属应淘汰的塔楼形式。
三十五、T型塔楼:特点:是塔楼另一种较传统的形式。
优点:由于楼体呈T型,最南面户型对北面的遮挡比之方型有适当减少。
缺点:
1.因户型由南向北纵向排列,从户门到候梯厅的交通通道变长,无自然采光的黑过道给人的心理感觉不好;
2.最北向的户型为了争取光线,往往拉得很宽,令居室面积加大。在分房时代还好说,到了如今的商品房市场,面积最大的户型却占据最差的位置,肯定不好卖。 三十六、板式塔楼:特点:每层4户,是塔楼比较“奢侈”的形式。
优点:
1.北向户型基本未受南向户型的影响,楼中4个户型均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这一点使其与板楼比不相上下;
2.每层4户,两部电梯,居住环境较好。
缺点:楼体中段连结处略显薄弱。
回型塔楼特点:在不少“商住”型公寓中,多使用这种结构。
优点:
1.因楼中承重墙较少,每个单元室内都可自由分隔空间;
2.中庭提供了开阔的共享空间,提升了物业品质,对于思想前卫、讲究个性的住户或者商用客户较适合。
缺点:
1.分摊较大,不适合实用型的购房者;
2.除南向四套外,其余户型采光不理想。
蝶型塔楼特点:塔楼北侧4套户型向东南、西南方向展开,形如蝴蝶翅膀。
优点:
1.6个户型采光、通风均较为理想;
2.户型明显均好。
缺点:
1.外墙面增加很多,在北京冬冷夏热的气候条件下,对保温隔热要求较高,不够节能;
2.为安排户型,南向两套房子中出现异型房间,不太利于家具摆放和装修。
半蝶型塔楼特点:此塔楼也想追求蝶型的阳光效果,但没有贯彻彻底,只将北侧的两个“翅膀”张开了!
优点:本来最易被遮挡的北向2户型,因伸展出去而有了些许改善。
缺点:
1.因每层为14户,北侧楼体虽拉伸出去,仍然只能解决一个户型的采光问题,另外两个户型一个只能采点西北的光线,另一个干脆连建筑设计规范都不管,直接做成了纯北向房;
2.户型中多处使用落地玻璃窗,因设计问题,““对视”现象较严重;
3.公共走道面积多,加大了分摊。
三十七、复式住宅
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的设计构思启发,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李氏设计为3.3米,而一般跃层式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用,户内设多处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地板。一层的厨房高2米,上层贮藏让高1.2米,上层直接作为卧室床面,人可坐起但无法直立。
复式住宅的经济性体现在:
1、平面利用系数高,通过夹层复合,可使住宅的使用面积提高50%--70%。2、户内的隔层为木结构,将隔断、家具、装饰融为一体,即是墙又是楼板、床、柜,降低了综合造价。
3、上部夹层采用推拉窗及墙身多面窗户,通风采光良好,与一般层高和面积相同的住宅相比,土地利用率可提高40%。因此复式住宅同时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的特点。
复式住宅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上有一些不足:
1、复式住宅的面宽大,进深小,如采用内廓式平面组合必然导致一部分户型朝向不佳,自然采光较差。
2、层高过低,如厨房只有2米高度,长期使用易产生局促弊气的不适感,贮藏间较大,但层高只有1.2米,很难充分利用。
3、由于室内的隔断楼板均采用轻薄的木隔断,木材成本较高,且隔音、防火功能差,房间的私密性、安全性较差。尽管复式住宅有些缺点,但近年来建筑师通过不断改进、完善,不断探索,结合我国的国情,设计更加合理的结构。可以预见,这种精巧的复式住宅,由于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价格相对偏低,必然成为住宅市场上的热销产品。
三十八、跃层式住宅
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的住宅建筑形式。在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的一些开放城市建设较多。这类住宅的特点是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南,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较大的采光面,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这类住宅的内部空间因为是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颇受海外侨胞和港澳台胞的欢迎,在南方城市建设、买卖较多,近年来在北方城市的一些高级住宅设计中,也开始得到推广。 三十九、什么叫“错层式”住宅?主要指的是一套房子不处于同一平面,即房内的厅、卧、卫、厨、阳台处于几个高度不同的平面上。
错层式和复式房屋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区别于平面式的房屋。平面式表示一户人家的厅、卧、卫、厨等所有房间都处于同一层面,而错层和复式内的各个房间则处于不同层面。
错层和复式房屋的区别在于尽管两种房屋均处于不同层面,但复式层高往往超过一人高度,相当于两层楼,而错层式高度低于一人,人站立在第一层面平视可看到第二层面。因此错层有“压缩了的复式”之称。另外,复式的一、二层楼面往往垂直投影,上下面积大小一致;而错层式两个(或三个)楼面并非垂直相叠,而是互相以不等高形式错开。
四十、单元式住宅
是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一般多层住宅每个楼梯可以安排24到28户。所以每个楼梯的控制面积又称为一个居住单元。
四十一、公寓式住宅
是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的。公寓式住宅大多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独使用的套房,
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还有一部分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四十二、花园式住宅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即花园别墅。一般都是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住宅水、电、暖供给一应俱全,户外道路、通讯、购物、绿化也都有较高的标准,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四十三、智能化住宅
根据建设部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要求,智能化住宅要达到安全防范、信息管理、信息网络,也即智能化住宅是将各种家庭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与建筑技术与艺术有机结合的产物,从而实现住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家庭遥控管理或与外界进行联系的住宅。智能小区由众多智能楼宇组成,其旨在通过高度集成的通讯和计算机网络,把社区的保安、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连接起来,实现智能化和最优化管理,使小区内居民可以24小时与社区医院、学校、超市、娱乐场所等处联络。 四十四、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也称"居住小区",是由城市道路以及自然界线(如河流)划并不为交通干道所越的完整居住的地段。一般设置一整套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专业服务设施和管理机构。
四十五、TOWNHOUSE也叫联排别墅,正确的译法应该为城区住宅,系从欧洲舶来的,其原始意义上指在城区的沿街联排而建的市民城区房屋。
四十六、水景商品房:是指依水而建的房屋。
四十七、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四十八、安居房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四十九、微利房
微利房即廉价房,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修建的用于公开向社会让利出售获取自由微利的普通商品房。
五十、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北京9月起内、外销房已并轨。
五十一、低层房
是指1至3层高的楼房;小高层房:是指9至11层高以下的楼房;高层房:是指总高在12层以上的楼房。、
五十二、、商品房的结构
售房的楼书常见用语,房屋架构可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五十三、框架结构住宅
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烂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成而的住宅。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
框架结构由梁柱构成,构件截面较小,因此框架结构的承载力和刚度都较低,它的受力特点类似于竖向悬臂剪切梁,楼层越高,水平位移越慢,高层框架在纵横两个方向都承受很大的水平力,这时,现浇楼面也作为梁共同工作的,装配整体式楼面的作用则不考虑,框架结构的墙体是填充墙,起围护和分隔作用,框架结构的特点是能为建筑提供灵活的使用空间,但抗震性能差。 五十四、钢混结构住宅
钢混结构住宅的结构材料是钢筋混凝土,即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碎石)、水等的混合体。这种结构的住宅具有抗震性能好、整体性强、抗腐蚀能力强、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但这种结构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也较高。
五十五、砖混住宅
砖混结构一般指把砖砌体用作内外承重墙或隔墙,楼盖、屋盖、梁、柱(也可是砖柱)是钢筋混凝土作用在墙柱上的荷载,主要是由梁板传来的屋盖、楼盖上的活、恒荷载,它通过墙柱基础传到地基。作用在纵墙上的水平荷载(如风荷)一部分直接由纵墙传给横墙,另一部分则通过屋盖和楼盖传给横墙,再由横墙传至基础,最后传给地基,承重墙的厚度及长度是根据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通过计算来确定的。
在砖混结构中的梁有门窗过梁、圈梁、雨蓬梁、阳台梁、楼梯梁等,这些梁的长度、配筋和截面尺寸,除圈梁是按构造配筋外,其它都是通过计算设计的,圈梁主要作用是提高房屋空间刚度、增加建筑物的整体性,提高砖石砌体的抗剪、抗拉强度,因此圈梁不是承重梁,当圈梁用作过梁时,只在过梁部位按设计配筋,其它部位仍是按构造配筋,有许多把圈梁当作承重梁对待,随意将圈梁下墙体敲掉,则留下了不安全的隐患。
五十六、框架-剪力墙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也称框剪结构,这种结构是在框架结构中布置一定数量的剪力墙,构成灵活自由的使用空间,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样又有足够的剪力墙,有相当大的刚度,框剪结构的受力特点,是由框架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不同的抗侧力结构组成的新的受力形式,所以它的框架不同于纯框架结构中的框架,剪力墙在框剪结构中也不同于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因为,在下部楼层,剪力墙的位移较小,它拉着框架按弯曲型曲线变形,剪力墙承受大部分水平力,上部楼层则相反,剪力墙位移越来越大,有外侧的趋势,而框架则有内收的趋势,框架拉剪力墙按剪切型曲线变形,框架除了负担外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外,还额外负担了把剪力拉回来的附加水平力,剪力墙不但不承受荷载产生的水平力,还因为给框架一个附加水平力而承受负剪力,所以,上部楼层即使外荷载产生的楼层剪力很小,框架中也出现相当大的剪力。
五十七、按建筑高度划分,房屋可分为低层房屋、多层房屋和高层房屋。
低层房屋
低层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层建筑物,如平房、别墅等。低层房屋一般建筑结构简单,施工期短,建造成本低廉,给人以亲切安宁、有天有地的感觉,它的舒适度、方便度和空间尺度优于高层。人们特别喜欢以此为住宅。但是,低层房屋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难以广泛开发。
多层房屋
多层房屋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多层房屋一般为4 -8层,一般采用砖混结构,少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房屋一般规格(房型)整齐,通风采光状况好,空间紧凑而不闭塞。与高层相比,多层房屋公用面积少,得房率相应提高,这是很多人喜欢多层房屋的主要原因。
高层房屋
高层房屋是指高于24米的建筑。8层以上(可含8层)的建筑体,一般可分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
人们一般把8层至12、13层的建筑称为“小高层”。小高层住宅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带电梯。小高层有多层亲切安宁、房型好、得房率高的特点,又有普通高层结构强度高、耐用年限高、景观系数高,污染程度低等优点,很受购房人欢迎。同时,小高层对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土地成本相对下降,很受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所以,近年来中心城区小高层如雨后春笋,越来越多,
高层房屋(指15层以上、24层以下的建筑体)因为建筑结构和建筑形态(点状居多)的局限,房型设计难度大,要做到每套室内全明、采光通风良好是有很大难度的。在城市中心区,高层有它的优势:对开发商来说,单位建筑面积土地成本(即“楼面地价”)低;对住户来说,视野开阔,景观系数高,尘土、噪音、光线污染也少,建筑结构强度高,整体性强。但高层房屋也有明显的缺点:结构工艺比较复杂,材料性能要求高,自重大,对基础要求高,施工难度较大,建筑造价相应提高;高层房屋电梯、楼道、机房、技术层等公用部位占用面积大,得房率低;如果电梯质量不可靠,物业管理不正常,就很令人担心。
超高层房屋是指超过24层的建筑体。超高层房屋楼面地价最低,但建筑安装成本高。它给人以气派雄伟的感觉,可以满足一些消费者对视野、景观的要求。超高层房屋一般建在城市黄金地段(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或景观良好的城区(最充分地发挥景观资源的作用)。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设计规定:4-6层为多层住宅;7-10层为小高层住宅(也称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则为高层住宅,有高层塔楼、高层板楼。
使用率比较:多层高于高层,85%左右;高层由于有电梯、电梯前室等,需分摊的公用面积较多,高层塔楼使用率72-75%,板楼在78-80%。
建筑质量比较:多层一般为砖混结构,抗震性能比高层差;高层一般为钢筋混凝现浇,抗震性能好,折旧年限长。
房型构造比较:多层一般坐北朝南,南北通风,使用面积高、房型合理,大开间容易隔开装修;高层一般为框架结构,加上要考虑电梯的位置,户型设计较难,装修也易带来不便。
物业管理收费:多层少于高层。
五十八、钢结构
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它与钢筋混凝土建筑相比自重较轻,能建超高摩天大楼;又由于其材料的特殊性,能制成大跨度、高净高的空间,特别适合大型公共建筑。 五十九、住宅配套设施
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l)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 l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六十、住宅的层高
住宅的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层面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住宅的净高
住宅的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
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商品住宅的开间、进深和层高(即住宅的宽度、长度和高度),这三大指标是确定住宅价格的重要因素。如果住宅的尺寸越大(即开间、进深、层高越大),建筑工艺相应就越复杂,建造的难度就越大,同时所消耗的建材也会越多,导致建造的成本也就越高。当然人们居住的空间会有所增大,但要付出的房价就会更高。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住宅时,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支付的能力来考虑,住宅的面积适宜即可。
六十一、户室比和户型比
户室比又叫户型比,它是指各种户型在总户数中所占百分比,反映到住宅设计上,就是体现在一定数量住宅建筑中,各种不同套型住宅占住宅总套数的比重,如一栋住宅楼中,小套(或一室户)占25%,中套(二室户)占47%,大套(三室或四室户)占28%。
六十二、住宅的套型和户型
"套"是指一个家庭独立使用的居住空间范围。通俗的讲,就是指每家所用的住宅单元的面积大小。住宅的"套型"也就是满足不同户型家庭生活的居住空间类型。
对于住宅套型的大小,一般都是用面积指标来规定。根据1987年7月颁布的《城镇住宅设计规范》,住宅的面积标准分为:小套(每套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中套(每套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大套(每套使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规定了不同住宅套型设计标准。但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育,除了安居房、公有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外,其它住房的住宅套型标准正趋市场化。
在新的住宅设计规范未实行之前,住宅户型面积指标是以"室"来划分的,"室"一般是居住建筑中的居室和起居室。通常来说,住宅中不少于12平方米的房间称为一个"一室",6-12平方米房间称为半"室",小于6 平方米,一般不算"间"数或"室"数,因而,住宅户型又可分一室户、一室半户、二室户、二室半户、三室户、多室户等。
六十三、商品房的变频供水:
是指居住在楼房的居民生活用水直接来自设立在小区的变频泵房输入输出。
六十四、建筑平面外轮廓线:指建筑外墙面水平投影的外轮廓线。
六十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 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六十六、居住区公共建筑用地
指居住区内有明确界限的公共建筑用地。如托幼、学校等均按实际使用界限计算,沿路时应算到路边。无明显界限的公共建筑,则按实际占用地计算,有时也按定额计算。
六十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筑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六十八、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的面积,如住宅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的总和成为“有效面积”;
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