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税费

税(费)种

计算基数

收取对象

税(费)率

销售营业税

购房五年内 实际销售金额全额
五年或以上 普通住宅 免征
非普通住宅 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

卖方

5 %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卖方

3 %

城市建设维护税

营业税

卖方

1 %

印花税

实际销售金额

卖方

0.05 %

买方

0.05 %

个人(单位)所得税

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及卖方所交税额的差价

卖方

个人20 %
单位15 %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转让收入全额减去该房地产原价以及转让环节发生的各项税费后的余额

卖方

30-60 %

契税

实际销售金额

买方

普通住宅

1.5 %
非普通住宅 3 %

登记费

(根据粤价[2001]323号文)

买方

个人

50 元/宗
单位 80 元/宗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根据粤价[2002]33号文)

卖方

3 元/平方米

买方

3 元/平方米

《房地产证》贴花

 

买方

5 元

  办理银行按揭所需费用
 

费用名称

缴费金额

收费标准

收取单位

付费方

备注

抵押登记费

定额

¥100。00

国土局

买方

 

印花税

贷款金额

0.5‰

税务部门

买方

 

评估费

定额

500

评估公司

买方

具体收费按评估公司为准
  办理赎楼所需费用
 

费用名称

缴费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

付费方

备注

融资费用

融资金额

1-3%

担保公司

卖方

具体收费以担保公司要求为准一般最低收费2000元,关外最低收费2200元

担保公证费

定额

¥380。00

公证处

卖方